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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是否属于遗产?到底该如何分割?

更新时间:2017-06-05 12:31:42点击次数:3794次字号:T|T



死亡赔偿金是否属于遗产?到底该如何分割?赶紧看看!

                                                                               网络图片,与文章无关

    一场车祸,破碎了一个家庭。昔日的亲人彼此都还没有从这场“灾难”所带来的悲痛中走出来,又因为争夺车祸所赔偿的“死亡赔偿金”而打闹不休,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谁也不愿意退一步海阔天空,完全于亲情不顾。

【案情简介】

    章某某,今年32岁,已是一男一女二个小孩的父亲,大孩子今年7岁,小的才4岁。近日,章某某晚上做完工骑车回家路上被一场车祸导致身亡,经过交通警察大队民警的组织肇事方与受害方的达成和解协议,肇事方一次性赔偿受害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抚养费、赡养费、丧葬费等等共计65万元整,因为死者丧葬费花去5万元,剩余60万元就成了章某某父母与妻子刘某丽反目成仇的导火索。

    章某某父母失去儿子的悲痛,因为老无所依,认为这笔钱是章某某的遗产,应该由二老自己拥有。

    刘某丽因为失去丈夫需要独自承担起抚育2个小孩的重担,认为这笔60万元钱应该由自己来支配、占有。

    双方都互不让步,为了争夺死亡赔偿金而相互谩骂……

【握手言和】

    当地居委会、司法所调解委员会受理双方的诉请后,经过了解案情后,仔细对法律关系进行分析,组织当事人双方进行当面调解,并邀请法律援助律师、派出所民警、居委会有名望的老人一起参与。调解过程中,司法调解员能够善于讲解现行法律法规、积极寻找调解突破口,做好双方沟通的桥梁,并从法律角度对60万元进行了划分,肯定了双方都有分配60万元的权利,又考虑到刘某丽及其2个未成年人需要抚养的问题,以章某某父母分得死亡赔偿金、赡养费、精神损失费共计22万元;妻子刘某丽及其2个孩子分得死亡赔偿金、赡养费、精神损失费共计38万元,最终双方达成协议,握手言和。

死亡赔偿金是否属于遗产?到底该如何分割?赶紧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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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思考】

    现实中,有关因死亡赔偿金而导致家庭成员反目成仇的事件颇多,很多的人再遭受亲人离世之痛后,还会再次遭遇活着的亲人因为分配死亡赔偿金而发生打闹事件而心烦意乱。

    死亡赔偿金是属于遗产吗?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究竟该如何进行分配?对此,湖南楚章律师事务所许小军律师分析说: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有大量涉及死亡赔偿的规定,但表述不尽一致,对死亡赔偿金的分配也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

    有观点认为,这属于遗产,应该按照遗产来进行分配;

    有观点认为,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还有观点认为,这不是遗产,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是属于对死者近亲属的一种财产性赔偿。

    笔者许小军赞同第三种观点。首先,这不是属于遗产。遗产系死者生前已经合法所有的财产,而死亡赔偿金的形成和取得是死者死亡之后;此外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空难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处理的复函》([2004]民一他字第26号)相关的规定,也明确不宜认定死亡赔偿金为遗产性质;其次,也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所取得的合法财产,而死亡赔偿金是因为死者死亡导致夫妻关系终结之后形成的,故不能认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的问题,湖南楚章律师事务所许小军分析说,因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主体是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取得),原则上应由家庭共同生活成员共同取得。

    近亲属要求分割的,应依司法解释采取的继承丧失说,可以参照《继承法》第10条的法定继承顺序及《物权法》第100条对共有财产分割的规定进行分配,但因其并非遗产,因此不适用《继承法》第13条规定的同一顺序继承人应当均等的原则,死亡赔偿金的分割原则为同一顺序继承中原则上按照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决定分割的份额。湖南楚章律师事务所许小军还讲解说,近亲属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一般应分两种情况考虑,一是死亡赔偿金在原先赔偿中独立计算的,可以按照分割原则直接进行分配;二是赔偿款未明确赔偿项目或者赔偿项目合并计算后无法单独分列的,在分割该笔赔偿款前,应当扣除已实际支出的合理费用,减除专属于被抚养人的抚养费用,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文/湖南楚章律师事务所许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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