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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邻水人大实开展《水法》执法检查

更新时间:2017-06-08 14:55:51点击次数:3848次字号:T|T


     近日,笔者在邻水县人大常委会,据农工委的主任介绍,县人大常委会组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执法检查组,对全县各单位和各部门贯彻实施《水法》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据悉,在此次开展的《水法》执法检查动员培训,并委托乡(镇)人大主席团对各乡(镇)开展《水法》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县人大常委会《水法》执法检查组采取“明查与暗访、实地查看与查阅资料、座谈与走访、征求意见建议与现场检查打分”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到该县大洪河、白水河、芭蕉河三条流域的26个乡(镇)、3个园区、11个县级部门、9个取水企业,认真开展了《水法》执法检查。实地查看了9个水库、10个污水处理厂、3个节水示范区、7个水厂和4处河道整治工程及1 处水库建设现场。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和7个县级部门、6个乡(镇)人民政府的工作汇报,收到有关部门、各乡(镇)人大主席团的自查或检查报告和征求意见表201份,对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水法》工作表示满意的占82%。


      邻水县人大常委会《水法》执法检查组全面汇总了执法检查(含委托检查)的情况后,对县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贯彻实施《水法》情况作出了客观的评价,一致认为:邻水县政府和职能部门宣传贯彻《水法》形式多样,水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和利用节约有效,水行政权力依法运行,水环境治理初见成效,防洪减灾能力不断增强。对今后全县贯彻实施《水法》工作,在分组审议《执法检查报告》的基础上,县人大常委会提出了五条建议:一是加大《水法》的宣传贯彻力度;二是抓紧《邻水县水功能区划》等相关规划的编报工作;三是高度重视并加快水库建设;四是进一步加强水源地保护工作;切实推进水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将“设置水政监察队伍的具体要求”和“向乡(镇)人民政府授予相应的水行政执法权”及“进一步完善水库移民安置补偿政策”等方面,纳入制订《水法》实施办法的调研内容。(林树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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