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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邻水县人大执法检查“学、广、准、实”

更新时间:2017-06-13 10:40:35点击次数:4883次字号:T|T




          
       最近,四川省邻水县人大常委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规定,在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执法检查中,采取“学、广、准、实”的新举措,在大胆改进执法检查上进行有益尝试,促进了该县人大换届以来首次执法检查的有效开展。

      一是在检查准备中重“学”。在监督检查前,该县人大常委会首先邀请了广安市水务局从事水法规工作多年的专家,在《水法》执法检查动员会上作专题辅导讲座,对检查组成员和县政府领导及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负责人共91人进行了水法知识的培训。这既为《水法》执法检查组成员全面系统掌握水法精神提供了一个有效平台,为开展好本次《水法》执法检查打下坚实的法律知识基础。通过这次培训,把整个执法检查当着全县性《水法》普法宣传的再次推进行动,有力推动了《水法》的进一步宣传贯彻。

      二是在检查对象上求“广”。根据这次确定的《水法检查方案》要求,除该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县人民政府、全县重点乡(镇)人们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和部分涉水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外,还委托了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贯彻实施《水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据了解,45个乡(镇)人大主席团均按照规定时间开展了这次《水法》执法检查,并上报了《检查情况报告》。这既保证《水法》执法检查在该县实现了全覆盖,又对换届后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履行执法检查法定职责进行了一次实战练兵。

      三是在检查方式上抓“准”。该县人大常委会为了更加准确地检查县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贯彻实施《水法》的实际情况,根据县、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及涉水企业承担的不同法定职责,分门别类设置了不同的《水法执法检查表》。在具体检查县、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和涉水企业时,分别采用不同的《执法检查表》进行检查记录,并对照检查内容和评分标准现场打分。根据得分反映出该单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由检查双方当场签字确认后,将整改事项一式两份精准移交到被检查方整改,使执法检查时发现的问题实现边检查边整改。

      四是在检查问题时务“实”。该县人大常委会《水法》执法检查组除常用的执法检查方式外,注重采取“明查暗访结合、以暗访为主”的方式开展执法检查,便于了解真实情况。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到该县大洪河、白水河、芭蕉河三条主要流域的26个乡(镇)、3个园区、11个县级部门和9个取水企业。通过明查暗访,针对全县存在的实际问题,执法检查组提出了一系列可操作性强的建议意见,有力推动了《水法》在该县的进一步贯彻实施。(林树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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