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在线 >> 返回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法治在线 > 正文

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院庭长办案常态化

更新时间:2017-06-16 09:40:00点击次数:7664次字号:T|T


      6月16日上午,四川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院长、四级高级法官王德育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由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苏某贪污罪一案,经过近两小时的庭审,判决被告人苏某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没收赃款人民币89192.4元。

      为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各级人民法院院庭长办理案件工作的意见(试行)》,发挥院庭长对审判工作的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前锋区法院院庭长均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办理一定比例的案件,目前,院庭长办案已在该院成为常态,标志着该院司法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曾文涛)

0
中国民生经济网 (编辑:)
关于我们 | 招贤纳士 | 法律顾问 | 本网声明 |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民生经济网为非盈利、公益性资讯类网站,所发布信息旨在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请读者自行判断、核实和参考。
若有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发布的图文及影像内容,敬请告知,以便及时安排撤稿和删除;
若信息发布十日内,本网站未收到书面异议,则视为该信息著作权人默认和支持本网站的公益性发布行为。


Copyright @ 2012-2088 版权所有
地址:成都市永兴巷15号 民生经济网 工业与信息化部备案号:蜀ICP备12001530号-3
主办:四川省民生研究会
爆料投稿:QQ2381208516 / 邮箱:zgmsjjxww@163.com 电话:13348900167
官方(新浪)微博(民生经济网 http://weibo.com/3949705932) 微信订阅号:zgmsjjw 民生经济网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