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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义乌市加强开展饮食摊点燃气钢瓶全面排查

更新时间:2017-07-07 18:47:00点击次数:5869次字号:T|T

      近日,浙江省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义亭大队对辖区内饮食摊点燃气钢瓶进行了全面排查,抓好源头管控,杜绝违规用气带来的安全隐患。
      燃气安全一直是执法工作监管的重点,义亭大队定期对燃气经营站点、送气工进行检查,对餐饮场所开展排查、整治,但使用燃气钢瓶的流动摊点,给予的关注和监管还不足。许多饮食摊点现在都已经摒弃了煤炉,改用更加方便快捷的燃气,一摊一瓶几乎成了流动摊点的标配。
      横放、挂置 气瓶设置多“姿态”
      执法队员在检查中发现,流动饮食摊贩的经营工具多为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或者四轮平板车,为拓展操作空间,摊主往往将燃气钢瓶横放在驾驶座处,或者挂置在车架上,有的则设置简易炉灶,将燃气钢瓶和经营用的一次性碗筷等集中放置在车下狭小空间内,上方覆盖一块木板或铁板,用于现场制作和明火作业。
      摇晃、泡水 小贩用气多“花式”
      在夜市大排档检查过程中,发现有摊主在烧菜间隙还不时大力摇晃钢瓶,摊主称:“余气不多了,我们都会这样摇一摇,可以节省燃气。到冬天的时候还会用浇热水等方式,能多烧一阵。”
       燃气执法的人员介绍,燃气钢瓶应避免倒置、横置使用,“气瓶如果起火燃烧,站立时一般不会发生爆炸,容易扑救。一旦倒置或横置,液体流出迅速膨胀,再被明火点燃,很容易引发爆炸。同时,在使用燃气的过程中,燃气钢瓶不得靠近热源、明火。钢瓶距离炉具应不小于0.5米;若钢瓶与灶具之间通过胶管连接,胶管长度最好不超过2米。检查中发现的采用摇晃、泡水等方式使用燃气,都是错误的。”流动摊点的燃气钢瓶处于高温和流动的不稳定状态,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义亭大队执法队员结合检查,对摊主们进行了燃气使用安全宣传,督促摊主对一些隐患点进行了现场整改,检查的40余家饮食摊点均未发现使用超期燃气钢瓶的情况。
       但从捣毁黑窝点的燃气去向来看,还存在一些饮食摊点贪图便宜使用“黑气”的情况。“黑气”价格虽然便宜,但隐患更大,很多使用的是超期服役的钢瓶,同时为追逐高额利润会充入二甲醚以次充好,这样的“黑气”会腐蚀钢瓶和气阀。
       执法队员希望广大饮食摊点的经营户在使用燃气的过程中要切实提高安全意识,从正规的燃气经营站点购置燃气。同时因为流动性较大,造成胶管、气瓶等处于更加不稳定的环境,要经常性进行检查,防止发生燃气泄漏。在经营过程中也要注意自身安全,不要因为小利罔顾自身安全。广大市民在消费过程中发现有摊点、餐饮单位或企业食堂存在不规范使用燃气情况可以拨打96150提供线索,便于执法队员查处。(郭文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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