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县案件评查工作积极采取自查自评、随机抽查、综合评议等方式,严格按照《甘肃省政法系统案件评查制度》要求,坚持客观公正原则,对政法系统评查的案件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各抽取30件案件进行了评查。在评查过程中,评查组成员逐案登记,全面审阅案件材料及办案单位的评查资料,从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证据收集、实体处理、办案程序、法律文书等各个环节,吃透案情,发现问题,剖析成因,提出对策,切实有效地帮助政法部门提高执法水平。重点评查了法院的判处缓刑、免予刑事处罚、宣告无罪、发回重审、执行和国家赔偿等案件;检察机关的自侦、国家赔偿、不捕、不诉等案件;公安机关的经济侦查、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治安处罚等案件;司法行政机关的社区矫正、公证、法律援助等案件。根据评查情况来看,全县政法部门绝大多数案件质量较高,总体情况较好。案件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量刑和处理适当,无超期限办案,违法扣押等违法办案情况。对评查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以现场反馈的形式要求办案单位及时整改。
通过开展案件评查活动,进一步促进了案件办理程序更规范,实体处理更注重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有效健全和规范了政法部门的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了执法办案水平。(邓仲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