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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将法院内外部监督落到实处

更新时间:2017-08-17 15:26:32点击次数:7987次字号:T|T

 
 
      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以及社会监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的必然要求。法院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监督就是在信任的基础上给法院党员干警打的“预防针”,就是在爱护的基础上给党员干警戴的“紧箍咒”,促使党的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 

      2017年,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为进一步加强对审判权和执行权的制约和监督,切实把审判权和执行权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通过强化制度建设和落实、改进监督方式方法、整合优化内外部监督资源,初步构建了监督信息高度集中、监督节点灵活分散的“一体化”监督平台。

一、充分发挥党组牵头抓总作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进一步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检监察部门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王岐山同志在我省视察时也就此作出了重要指示。党委的主体责任是全面责任、首要责任。抓好监督工作,关键

在于明确主体岗位职责,找准实施途径。

(一)完善体制机制,在强化领导职责上下功夫。改变过去错误认为监督都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由于纪检监察部门力量单一,并没有形成全党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合力,致使许多工作流于形式。要改变这种现状,必须完善纪检监察工作体制机制,切实做到“力度统一论”。一是完善领导机制。各级法院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自觉主动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切实种好自己的“责任田”。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党组要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司法体制改革和审判执行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建立健全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协调推动重点任务的体制机制。三是完善责任追究机制。要实行终身追究制、连带责任追究制。对发生腐败案件及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事件的,不仅要查办当事人,还要上追一级责任,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上追多级责任。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制定《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细化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分解班子成员、庭室(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完善“签字背书”机制;强化班子成员分管责任,落实庭室(部门)负责人管理监督责任,确保责任对等、责任清晰、履责到位。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讲党风廉政建设党课,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讲专题党课18次,每月深入到分管庭室(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对分管部门反腐倡廉工作及时安排部署,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跟踪督促整改,对存在的风险点、薄弱点和漏洞,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制度和消除风险的建议措施,确保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庭室(部门)零违规、零违纪、零违法。

    (二)培植廉政文化,在强化教育职责上下功夫。廉政文化建设,是通过文化的形式、运用文化的力量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途径,是实施廉政教育的重要载体。廉政文化一旦形成和固化,其表现出来的的道德约束力,往往更具有持久性和稳定性。因此,各级法院要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党员干警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一是将廉政文化纳入“大宣教”格局长抓不懈。要牢牢把握党员干警在不同时期的思想动态,制定具有职业远景目标的廉政文化建设长期规划和针对性、时效性较强的分段实施计划,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展所长,广大党员干警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参与,构建“大宣教”格局,长抓不懈。二是不断探索廉政文化建设的新领域和新方法,长抓常新。做到在反腐倡廉教育的内容设计上,把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观念、提高党员干警的思想道德观念和廉政文化素养作为廉政文化建设的主要内容。在反腐倡廉教育的形式上,利用传媒、网络、文艺等载体,把廉政文化的内容进行多样化渗透,营造春风化雨式、充满人情味的廉政文化氛围,使人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教育,得到启迪。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加强教育引导,筑牢思想防线。深化干警廉洁从政教育,将其纳入党组中心组、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重要内容,深入开展“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自查自省、践行忠诚”专项行动、“纪律作风问题专项督察”等活动,通过七措施,营造风清气正的法院环境。一是领导先学,以上率下做标杆。地区中级法院党组把廉政教育作为政治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中心组学习、集体研学等方式,认真组织党组班子成员学习,并结合实际交流发言,谈感想、谈体会,力求熟读通读、应知尽知,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先学先行,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以上率下做学习的表率和标杆。开展中心组学习4次,组织全院干警专题学习、专题辅导各2次,党组主要领导带头讲廉政党课、作廉政辅导40余场次。二是支部集体研学,上专题党课助学。各党支部认真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采取支部集中学习、集体讨论,法院党组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县级领导干部及优秀党员上专题党课,不断把学习推向深化。同时,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突出法院特点,有针对性地明确学习重点、学习做到具体化、精准化、分众化。目前,地区中级法院10个党支部累计集中学习70多次,上党课40多次,各党支部组织开展围绕统一思想,提高对廉政教育的认识、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等专题讨论30多次,撰写心得体会550多篇。三是干警自学,补足短板促学。党员干警积极结合自身工作岗位和自身学习实际情况,在领导带学、支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进一步抽出业外时间进行自学,深学细研,反复全面学,消化吸收学,补足短板促学,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四是开展测试,以考巩固学。认真组织150多名干警进行“学转促”专项活动廉洁司法知识测试2次。五是强化典型学习,进行警示教育。突出抓好警示教育,建立健全“以案明纪、以案预警”警示教育机制,组织干警观看《打铁还须自身硬》《拍蝇惩恶反腐一刻不放松》等警示教育片,认真组织干警集中传达学习了奚晓明违纪违法案件、《自治区党委关于买买提·吐尔迪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及其教训的通报》等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反分裂斗争纪律的案件等反面典型,结合“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层层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干警廉洁从政意识明显提升。建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常态机制,将警示教育纳入新任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新进人员岗前培训的重要内容。每逢节假日及时发送廉政短信,重大节日前由党组主要领导向全院干警进行廉政提醒。同时积极开展向邹碧华、阿布列林·阿不列孜等先进典型学习,弘扬正能量,凝聚正力量。六是加强宣传,营造学习氛围。为了进一步有效提升干警学习效率,强化和巩固学习成果,地区中级法院编写了中央、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应知应会学习手册2期,印发300多册,同时印发“学转促”应知应会36题150多份。充分利用廉政文化墙、电子显示屏、网站短信等平台,积极营造浓厚的“学转促”专项活动氛围。新疆电视台第2频道公民与法栏目对地区中级法院“学转促”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题采访并进行播放,坚持每周向地区“学转促”办公室报送信息3篇,共报送信息50余篇。七是强化督学,确保学习出实效。及时制定2至8月份学习计划安排表,每月对支部落实“三会一课”、上党课、专题讨论等学习教育情况进行重点督察,编发通报1期,确保一项任务不少,一个环节不漏,确保学习活动取得实效。

     (三)规范责任分解,在强化管理职责上下功夫。党组的工作千头万绪,抓好监督工作必须提高效率、强化管理。各级领导班子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班子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主要领导责任,切实做到“一岗双责”。各级班子成员要真正把自己摆进去,做到“四要”:一是要勇于担责。要保持勇于担当的心态和无私无畏的胆识,盯住容易出现问题的重点岗位、关键人员,发现问题敢于纠正,不能睁一眼闭一眼。该处理的必须处理,该纠正的必须纠正,决不能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让干部有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二是要掌握方法。将党风廉政建设自觉融入到自己分管工作之中去开展,用统筹的理念、辩证的观点,在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同步把党风廉政建设抓好。要教育引导,时时处处将廉政建设挂在嘴边,润物有声,不厌其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进行关爱教育提醒,治病救人,防患未然。三是要以身作则。要熟悉自己分管工作的各种政策法规和工作流程,同时还必须熟悉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内容和制度规定,做到严守纪律、规范廉洁行政。四是要接受监督。在“一岗双责”责任书中承诺的要遵守的事情,要自觉接受党员干警监督,定期向党员干警大会述职述廉,接受评议,自觉履行好“一岗双责”。为进一步确保地区中级法院审判执行、司法行政和法院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的刚性约束,进一步加大地区中级法院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监督管理力度,制定印发了《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岗位职责监督问责办法》,详细明确了党组、党组主要领导、党组成员、纪检组、监察处和各庭室(部门)负责人、各庭室(部门)廉政监察员及全体干警在法院审判执行各项工作中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的职责任务,通过内部监督、外部监督等载体细化监督方式,实行廉政监督“四个全覆盖制度”(即: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全覆盖、审执结案件廉政回访全覆盖、办案法官廉政回访全覆盖、廉政提醒谈话全覆盖),开通“司法作风满意度评价系统”,开展发改案件、长期未结案件等专项督察和人民陪审员廉政回访、征求“两代表和一委员”意见等工作,通过不断拓宽、创新举报监督平台,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确保司法权公正规范运行,助推“两个责任”落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相关办法,对履行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发生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行为的、顶风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纠治“四风”“四气”不力的、发生系统腐败问题的,坚持“一案双查”,坚决追究领导责任。

    (四)引领作风建设,在强化示范职责上下功夫。领导带头是最好的榜样。古人云: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好作风是抓出来的,更是带出来的。领导干部在工作中要自觉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做三个方面的表率:一是做学习的表率。要以“两学一做”和“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为契机,带头学习我党历代领导人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及十八大以来关于作风建设的相关文件规定精神,深刻领会中央制定改进作风规定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做到先学一步,先讲一步。二是做查找问题的表率。古人云:知耻而后勇,知不足而奋进。要依据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党委和地委十条规定,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十条禁令”,对照检查班子和自身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带头做到查找问题不遮丑,分析原因不护短。以直面问题、闻过则改的态度和勇气对待查摆出来的问题。三是做解决问题的表率。说一千道一万,不如实实在在干一件。可见做比说更具有示范效应。解决问题是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的具体体现,是领导干部优良工作作风的综合展示。只有把人民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中,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才能真正了解基层现状,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才会不逸余力地想办法去解决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领导干部要在实际工作中做解决问题的表率,才能以这种真抓实干的作风影响人、感染人、带动人,从而促进干部队伍作风的根本好转。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三会”制度,加强“三重一大”监督;坚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述责述廉、约谈,早提醒、早把关。坚持以“一把手”行权为监督重点,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末位表态等制度,确保“一把手”权力规范运行。

      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和司法人员插手过问案件全程留痕制度和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接触交往规定,全面开展涉案款物在再清理再整改活动,建立完善一个法院一个账户、一本台账、一个司法拍卖渠道的“三个一”制度。定期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求意见会、特邀监督员座谈会、律师恳谈会,邀请第三方对法院窗口服务、工作作风、审务效能等进行监督,对发现和反映问题形成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限期整改,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整改效果不达标不放过。

    (五)严格奖惩兑现,在强化检查考核职责上下功夫。检查考核既是检验干部落实责任的重要途径,也是检验制度执行力的重要手段。各级法院党组要发挥检查考核推动工作的积极作用,完善结果运用的制度保障,督促各级党组织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建立定期督查机制。采取领导督与专班督相结合、警示谈话与整改承诺相结合的形式,定期不定期对各地各单位领导班子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对责任制落实情况实施动态管理,注重过程监督。二是形成更加科学的考核量化指标体系。制定指标体系要做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努力提高考核范围的全面性,考核内容的针对性,考核结果的客观性。三是拓宽考核结果运用领域。将考核结果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年终考核、选拔任用、评先奖优的重要依据。四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坚决否定先进评选资格。并根据责任追究的内容和要求,积极督促各级各部门充分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的手段,加大对违反责任制行为的追究力度,推动责任制考核工作走上制度化、经常化和规范化轨道。

二、丰富法院监督的具体措施和载体

      一是以坚持制度建设先行,构建监督“三前置”长效机制。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根据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不断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积极探索监督制约新举措,以《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岗位职责监督问责办法》为核心和枢纽,集成细化了审判执行、司法行政和法院管理等20余项规章制度的监督事项。同时,为保证对司法体制改革后的新型司法权力运行体系做到无缝隙动态监督制约,避免因权利运行的调整出现监督上的“时间差、空白点、缓冲期”,构建了风险评估前置、制度建设前置、监督制约前置的“三前置”长效机制,将司法体制改革和党风廉政制度建设进行捆绑,做到了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到哪里,廉政监督就实时跟进到哪里,确保在司法体制改革改革中廉政监督不缺位、不滞后、不延迟。

      二是以狠抓制度刚性执行,确保履职尽责到位。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通过进一步明确了党组、党组主要领导、党组成员、纪检组、监察处和各庭室(部门)负责人、各庭室(部门)廉政监察员及全体干警在法院审判执行各项工作中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的职责任务,限定完成相关任务时间节点,每月定期对监督履职情况进行统计汇总通报,确保相关制度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刚性执行,发挥应有的监督制约作用。

      三是以廉政监督”四个全覆盖”,构建全流程监督链条。通过实行廉政监督“四个全覆盖制度”(即: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全覆盖、审执结案件廉政回访全覆盖、办案法官廉政回访全覆盖、廉政提醒谈话全覆盖),形成对案件审理、执行全流程监督链条。为每一位诉讼参与者提供便利高效的监督条件和环境,搭建了全方位的监督制约平台,确保每一位诉讼参都可对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进行实时监督。同时,充分发挥法院内设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执纪问责专责优势,通过对已监督事项进行抽查监督,做到监督的再监督,问责的再问责,确保监督制约机制不流于形式、不留死角。截至目前,已回访案件900余件,当事人1300余人,并对廉政回访不规范、庭室(部门)负责人履职不到位等4个方面存在的9个问题进行了通报。

       四是以监督大数据分析应用,建立健全廉政监督预警机制。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分管院领导、庭室(部门)负责人、廉政监察员、人民陪审员、“两代表一委员”和纪检监察部门、审监庭、审管办等监督管理“神经节点”作用,纪检监察部门每月将上述监督责任部门(人)反馈的监督情况进行汇总,形成廉政监督“数据库”,通过对廉政监督大数据的综合分析研判,形成客观的审判执行权廉政情况反映,便于对全院案件审理、执行廉政风险进行准确预判,建立健全响应快速的预警机制,确保对可能发生的廉政风险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避免出现监督漏洞和盲区。截至目前,已收集各类廉政监督数据近4000条。

      五是以对各类监督资源的深度整合优化,构建内外监督“一体化”平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将纪检监察、审判管理、审判监督、审级监督、政工部门等多方面监督机构职能优化整合,将纪检监察部门的专责监督、廉政监察员的近距离监督和人民陪审员,“两代表一委员”的外部监督有机结合,充分运用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违纪违法举报中心网站、司法作风满意度评价系统、廉政回访、举报电话和信箱等监督制约方式方法,形成监督合力,实现优势互补。

三、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贯彻落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掌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必须切实转变执纪理念和方式,注重抓早抓小,强化用好约谈诫勉等批评教育手段,把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的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以严明的纪律体现对党员干警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做常信访谈话,及时提醒预警。信访举报,是反映党员干警遵守纪律情况的“风向标”,是发现党员干警违纪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主渠道,是开展信访谈话函询问题线索的主要来源。但一段时间以来,由于对这些反映倾向性苗头性的“小问题”重视不够乃至视而不见,有的甚至先等等、再看看,“养大了”再办,或者因为谈话函询的适用情形、判断标准、结果处置等问题缺乏统一明确规范的一套规程,或者担心谈话函询了结后再被查实怕承担责任等因素影响,使得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谈话函询方式不想用、不会用、不敢用,实际工作中用得也较少。针对这些问题,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纪委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处置的五类方式和标准,全面深入准确分析研判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严格按照标准,进一步规范谈话函询操作规程,加大谈话函询工作力度,把谈话函询作为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的有效抓手,努力做到一有反映就及时问询,发现违纪苗头就马上提醒,要求谈话函询对象本着对组织忠诚老实的态度,如实讲清群众反映的问题,负责任地写出情况说明签字背书并记录在案,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要求,讲明若被发现隐瞒或被查实违纪的,要从严从重处理。

      做细诫勉谈话,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诫勉谈话,是纪检监察部门对轻微违纪问题的处置方式之一,但过去我们对这种监督执纪方式认识不深、重视不够、办理不严、质量不高,往往当作一般性工作去抓,不适应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的要求。因此必须从掌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高度来认识、把握和处理诫勉谈话工作,对纪律审查、监督检查、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反馈中发现的轻微违纪不需要纪律处分的问题高度重视,严肃认真地进行批评教育,使诫勉谈话成为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的有效途径,成为全面从严执纪、切实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状况的重要载体。

     做活任前谈话,赶早教育预防。对新任职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是从严教育监督管理干警的重要方面,是领导干部接受廉洁自律教育的有利契机。党的十八大以来,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不断加强改进新提任科级领导干部任前集体廉政谈话的内容和方式。在谈话内容上,坚持与时俱进,以党中央强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和实践成果教育引导新任领导干部,坚定他们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决心和恒心。在谈话方式上,对他们实行了“套餐式”廉政谈话,即每次由纪检组长主谈后,还要组织谈话对象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进行廉政宣誓、签订廉政承诺书、开展廉政准则和廉洁自律规定知识测试等。今年我们开展了以学习遵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主题的集体廉政谈话,使他们在走上新的领导岗位之际能够受到一次生动深入的廉洁自律教育,推动他们把党的纪律和规矩刻印在心上,切实做到严守“六大纪律”,遵行“八项规范”,强化主体责任担当,在廉洁自律上自觉追求高标准,在严守纪律上自觉远离违纪红线。

      做深警示谈话,严明纪律戒尺。开展警示谈话,以其他党员干警违纪违法和腐败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是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内容,是纪检监察部门开展纪律教育的独特优势,是督促党员干警强化纪律意识的重要途径。做深警示谈话,必须讲究针对性和实效性。首先要区分层次、分类施谈,点线面结合。用他们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便于受教育者对准穴位、对照检查、对症下药。对具有普遍教育意义的案例就召开领导干部大会由党组书记或纪检组长进行集体警示谈话,开展面上教育。其次,要把准思想脉搏,抓住重要节点。要深入分析掌握党员干警廉洁自律方面的思想动态,紧紧抓住容易引发不廉不洁行为的重要节点,比如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换届期间和干部调整、重要节庆假日等契机适时进行谈话提醒,帮助其平复思想波动、消除可能产生的违纪动机。第三,要深入剖析谈深谈透。对选取的违纪违法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深挖其思想根源、违纪违法轨迹和深刻教训,使谈话对象能够入脑入心,认清危害、汲取教训、得到警醒、划清底线、敬畏纪律。今年以来,阿克苏地区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广泛深入开展警示谈话和教育,以案说纪、以案明纪,促进了党员干警警钟常鸣、防微杜渐,进一步夯实了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做准履职谈话,着力化解廉政风险。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的有效举措。对于法院党员干警而言,廉政风险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化解廉政风险,关键是要及时准确预警处置,使其处于可防可控的状态。其中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就是要抓好履职谈话,对法院党员干警在各自岗位履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及时提醒防范,消除可能引发的消极腐败问题。各级纪委和纪检组要积极协助党委党组厘清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权力清单,规范权力运行流程,找准找实廉政风险点,全面收集廉政风险信息,及时进行分析研判和评估,对可能引发腐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谈话提醒纠错,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把廉政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消除在初发之时。

      做全廉政谈话,合力把纪律严起来。加强纪律建设,把纪律严起来、紧起来、硬起来,扎牢扎密纪律规矩的笼子,构筑党规党纪防线,阻断党员干警由违纪走向违法,关键在于各级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为此就要全面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健全完善廉政谈话制度。各级法院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与领导班子成员、下级法院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或联系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开展廉政谈话,做到廉政谈话规范化、程序化、全覆盖、无空白,有力有效督促提醒各级法院领导干部强化“一岗双责”意识,敢于负责、敢于较真、敢于担当、敢于同一切违反纪律的行为作斗争,切实做到敢管敢治、严管严治、长管长治。(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监察处   敖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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