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9日,经过四川珙县法律援助中心一个多月的努力,在珙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珙县劳动监察大队的共同参与下,张某等三人与珙县某公司的劳动争议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2017年6月30日,受劳务派遣单位岗位调整影响,珙县某公司与张某等人就解除劳动合同还是调整工作岗位发生重大分歧,同年7月,张某等人就待岗。无奈下三人到法律援助中心求助,中心核实张某等人是农民工身份后,简化受理审批程序,直接为张某等人指派援助律师。通过调查取证、核实情况,援助律师将案件申请到仲裁委,多次与仲裁员沟通,争取庭前调解化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直接逐渐加深的矛盾。最终,通过三方合力,双方达成协议:珙县某公司按照张某等人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为张某等人补缴待岗期间社会保险;并按照规定办理失业保险。 (珙县司法局 张德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