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王平 许鹰)近日,四川乐山沙湾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22年跨省涉府积案,标的为33万元。
据了解,1991年12月12日,乐山市沙湾区粮油议购议销公司与乐山市沙湾区粮食局沙湾粮油火车转运站分别起诉陕西省铜川市人印台区城关街道办事处,要求偿还欠款共计33万元本金及31万元利息。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在期限内主动履行。权利人遂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缴纳5万元后拒绝继续履行。
面对跨省执行,执行干警先后5次前往被执行人所在地陕西省铜川市印台区,但被执行人以拒绝配合、阻碍执行等方式拒绝履行,造成执行不能,导致该案长达22年未全额执行。沙湾法院针对此情况,严密部署。立足“稳”字,成立执行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制定执行预案,确定1名院领导牵头,组成执行小组开展执行工作;立足“快”字,24小时高效执行。执行干警早上6点出发赶往被执行所在地,依法将被执行人在印台区农业银行的存款28万元予以冻结并扣划到沙湾区人民法院标的款账户内。立足“准”字,果断协调处理。针对被执行人提出扣划款项属于涉农专项资金的执行异议,法院准确把握突破点,并主持双方协商。最终达成了被执行人支付28万元本金,申请执行人放弃其利息权利的执行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