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秦海 石芳)近日,四川武胜县人民法院烈面法庭受理了一件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原告李某为了追索劳动报酬把被告周某和秦某起诉到法院,要求二被告共同支付原告劳动报酬。
“谢谢你,谢谢你,如果不是你,我的91300元不知道还能不能得到,这可是我们的血汗钱啊!”结案后,拿到钱的李某拉着审案法官的手激动的说道。
记者从法院工作人员处了解到,原来是秦某在甘肃省某公司承揽了甘肃省某市的组塔劳务工程,后秦某又把该工程的部分劳务承揽给了周某,周某又把自己承揽的部分劳务承揽给了李某,工程完工后,因秦某资金不到位,没有钱支付劳动报酬,秦某、周某就共同给李某出具了欠条,后周某与秦某结算时,秦某又给周某出具了125900元的欠条,其中这125900元的欠条中含有应支付给李某的91300元劳务款。
烈面法庭在查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经过给李某、秦某、周某三方做工作,对周某、秦某讲明道理,阐述律法。年关将至,李某作为农民工,一年到头等这点钱过年,而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出来的诚信黑名单系统,如果周某、秦某继续拖欠,极有可能被列入黑名单,以后对周某、秦某在外的经营会有相当大的影响。在经过耐心讲解法律和国家为了保护农民工出具的相关政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后,三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由周某、秦某共同支付李某91300元,当庭付清。
审案法官提醒在外打工的农民工,如遇见拖欠劳动报酬的纠纷,就应该理性寻求救济途径,不要围攻闹事,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