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上午,湖北英山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车开进该县金家铺镇夹铺村,公开审理一起土地纠纷案件,也是该院首次启用“车载法庭”开展的巡回办案。
原告余某某于2004年元月承包了村集体1.48亩茶园,承包期为10年。在此期间,被告付某某因做预制板生意需扩大生产场地,与原告商量调换部分土地,双方达成协议:原告将0.49亩茶园换被告的0.081亩菜园,下差部分每年补款61.35元给原告。2014年原告土地承包期满后由村主管,但与被告合同期未满,无法将土地交付给村委会,遂又与村委会续签5年合同。于是,原告要求被告归还其使用的土地,被告拒还,原告2015年将被告诉至法院,被法院驳回起诉。原告不服,又上诉至黄冈市中院,要求归还0.49亩土地经营权及3000元损失,今年9月,市中院发回重审。
英山法院金铺法庭受理后,为方便群众诉讼,达到审判一案,教育一方的效果,特把巡回审判车开到农村村部开庭。在法官和陪审员的努力下,双方达成倾向性调解意见。(童曙明 王萍 付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