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家里有人吗?”清晨6点,武胜法院办案干警来到被告住所地,送达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应诉材料。
原来,这起七年前的买卖合同纠纷,总价款1万元,被告支付了5000元后一直不支付余款。在原告起诉至法院后,被告还躲避送达,不配合法院的送达工作。办案干警只能清晨突击被告住所,最终化解了这起纠纷。
2010年8月,被告陆某以装修房屋为由在原告李某处购买了价值1万元的建材。陆某向李某支付了5000元货款,承诺房屋装修完成后再支付余款5000元。2011年2月,陆某搬进新家居住,李某催要欠款,陆某却一拖再拖。直到2015年11月,在李某的再三要求下,陆某向李某出具了一张欠条,承诺欠款在2016年12月底前付清,但陆某还是没有按照承诺履行付款义务。无奈之下,李某将陆某诉至法院,希望能要回欠款。
这件看似很简单的买卖合同纠纷案,在法官送达应诉材料时却犯了难。被告陆某一听说是法院的人便拒绝接听电话,邮寄至其住所的材料也无人签收。似乎只有公告送达这一办法了,但法官考虑到公告送达时间长,且无法调解,不利于这样一起案件的处理。法官通过多方打听,找到了被告的实际住所,在清晨6点上门送达。功夫不负有心人,法官终于见到了陆某,并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陆某同意支付欠款。最终,在法官的组织下,原、被告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均在调解协议上签字。七年纠纷得以圆满化解。(供稿:钱军 吴川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