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对不能适用手机定位的社区服刑人员的定位监管,及时、迅捷地掌握其活动动态情况,防止脱管、漏管等事件发生,近日,珙县司法局派出专门人员,到珙泉、罗渡、仁义、玉和等乡镇司法所,对全县20余名不能适用手机定位的社区服刑人员安装电子腕表,落实对其定位监管工作。
该项工作的实施,解决了对以往不能适用手机定位的社区服刑人员(因个人年龄、文化等原因未使用手机或使用非移动号码手机、非智能手机等人员)的监管难题,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对社区服刑人员电子定位监控网络,将在我县社区矫正工作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周宇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