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上午,洛表司法所本着“规范、实用、效能”的原则,组织矫正五人小组在二楼宣告室对因犯寻衅滋事罪被依法判处缓刑的服刑人员陶某某进行了入矫宣告,切实提高了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
宣告仪式上,司法所工作人员向陶某某宣读了《社区矫正宣告书》,并告诫他在接受矫正期间必须遵守有关规定,准时参加学习教育、社区服务等活动,配合社区矫正小组完成各项工作,同时也告知其享有的权利。随后,矫正小组组长对陶某某进行了训诫,要求其在社区服刑期间要听管服教,如不服从监管就有可能撤销缓刑,由非监禁转变为监禁刑,务必时时刻刻绷紧学法、知法、守法这根弦。
仪式结束后,司法所工作人员为社区服刑人员办理了入矫手续,还分别与矫正小组、家属、志愿者签订了相关协议书。并对服刑人员陶某某进行了入矫谈话教育和入矫心理测试,再一次明确了相关的监管规定,该服刑人员当场表示,自己一定会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配合工作人员,好好改造。(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