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谋远虑,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扎实开展抓基层、强基础工作,不断夯实党的执政根基,以抓基层、强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举,为加强基层党建指明了方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夯实党的执政基础,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必须扎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使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公安工作是党的事业重要组成部分,只有抓好抓实基层公安机关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才能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圣神使命,这对于推动整个公安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巩固共产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基层公安机关党建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之处。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就加强基层公安机关党建工作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新时期加强基层公安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坚定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巩固共产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当前公安机关肩负的三大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进入新时期,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时刻,公安机关作为党领导下为人民服务的主要机构,作为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更需要保持强大的政治定力,绝对忠诚、忠于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地承担起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捍卫者、建设者的职责。这就要求公安机关要坚持以党建理论武装全警头脑,以坚定的信仰追求保持政治定力,以强烈的担当精神强化党性原则,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永葆公安机关坚强政治本色。
(二)有利于促进公安队伍健康发展。抓党建、强队伍是公安机关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通过党建工作的不断建设和深化,深化公安民警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提升公安民警服务人民群众、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只有持续抓好党建工作,以党建引领队建,用党性武装队伍,把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把党建工作置于公安工作的核心位置,以党建凝聚公安队伍的强大力量,以党建激发公安队伍的无穷活力,不断提升公安机关的党性意识,从而提高公安队伍整体质量和水平,促进公安队伍健康发展。
(三)有利于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作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型和谐的警民关系不仅体现出国家政权与人民群众之间传统的血肉联系,更直接关系到新时期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当前,警察既要打击犯罪,又要服务群众,也要严格管理,依法行政,执法难度日益凸显,从而使得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越发显得重要。因此抓好党建工作,继承和弘扬党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执法为民,把公安工作深深植根于广大人民群众之中,使公安工作永远与人民休戚相关,荣辱与共,争取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从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二、当前基层公安机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党支部作用发挥不明显。部分党支部工作消极被动,为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任务而开展工作的现象;党组织生活制度不健全,学习内容单一,批评与自我批评流于形式。党支部开展活动次数少、间隔周期长,活动质量差,经常以研究讨论业务工作代替党的组织活动;一些单位领导主观上忽视基层党建工作,抓业务手硬、抓党建手软;重业务,轻思想,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准备不足、研究不够,对社会中不良思想冲击缺乏有效应对的方法和途径。
(二)党建工作开展模式呆板。基层党组织党员教育形式大多为读报纸、念文件、开会传达会议精神,形式呆板乏味、缺乏新意,不能够很好地贴近党员实际,很少开展一些党员喜欢参加的、寓教于乐的活动,调动广大党员的参与热情和积极性,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的吸引力不强。这种长期一成不变的活动方式让党员民警,尤其是青年民警感到枯燥乏味,觉得参加组织生活是一种形式主义,务虚多,对其教育意义不大,收效甚微,造成党内组织生活失去吸引力,影响到基层党员尤其青年党员参与组织生活的政治热情,也影响到基层党支部的组织建设水平。
(三)党建工作者能力不强。当前基层公安机关负责党建工作的大多是所队教导员,作为基层党务工作实践者,基层所队教导员大多是半路出家,不是专业政工干部出身,之前大多奋战在业务一线,在业务水平上有着很好的表现,但对党务工作缺少研究,尤其是在做思想政治工作方面,存在理论功底浅,对党员民警思想变化的特点规律把握不准,了解不深,党建工作方法不多、创新能力弱等问题。新当选的支部委员大多为年轻干部,工作重心仍是业务工作,支部工作大多作为临时性任务,不熟悉支部工作,不知晓党务知识,不会做党务工作,严重影响了基层党建效果。
三、基层公安机关党建工作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思想认识不够。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公安机关面临的形势越来越严峻,公安业务工作日益繁重,压力也越来越大,再加上种类繁多的绩效考核,广大民警应付日常工作的已经不堪重负。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严重,对党建工作的推动作用和促进作用认识不到位,认为党建工作是务虚的东西,忽略了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单位领导往往重视公安业务工作,党建工作成为业务工作的附加,党组织的凝聚作用和教育作用收效甚微。部分党员民警参与党组织活动的积极性下降,和党组织产生距离,不愿显露自己党员身份,党员的宗旨意识和奉献精神淡薄,丧失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旗帜引领作用。
(二)工作作风漂浮。部分基层党组织工作中重制度制定、轻工作落实,制度订得多,但真正落实得少,党组织先锋模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的发挥不充分。尽管每个支部都设有党员活动室,但因为业务工作繁忙等原因,没有得到很好利用。各级党组织都定期召开各类党组织活动,但活动内容单一,流于形式,泛泛而谈,起不到解决实际问题的作用。党支部建设的各项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员的政治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得不到有效提高,其工作标准就必然会降低,支部整体的进步提高更是无从谈起。
(三)监督管理缺失。一些基层党组织存在党员年龄跨度大、党员思想复杂、难于管理等问题,教导员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不能很好的对党员进行管理监督,强调完成工作任务,忽视了队伍管理,用业务工作代替思想教育工作,用一般的民警教育代替党员的先进性教育,用业务领导角色代替党组织成员角色,导致对党员的监督管理缺位、失位,党员很难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四、加强基层公安机关党建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公安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既是公安机关的组织资源和组织优势,也是加强党建工作的重点所在。”我们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质、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观念,坚持“以党建统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建设,始终坚持人民立场,服务大局,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先锋模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
(一)创新思路,打好思想基础。一是要坚持齐抓共管。基层党委一把手亲自抓,所队教导员具体抓,全体党员共同参与,切实树立“党建是最大的公安主业,抓党建是最大的公安政绩”的政绩观,改变党建工作由政工部门和所队教导员领导单打独斗的局面,构建党委一把手和教导员齐抓共管党建的良好局面。二是要配齐配强党务干部。把党务工作作为全面培养锻炼和使用干部的重要岗位,把业务能力强、知识水平高、愿意从事党务工作的年轻民警充实到党务干部中去,激发他们干事创业的激情,激励他们主动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开拓思想解放的新境界、开创党务工作科学发展的新局面。三是维护党员正当利益。要实事求是地承认党员有合理的个人利益需求,党员有实现合理的个人利益需求的权力,党组织有保护党员合理个人利益的责任。只要党员个人的利益与集体利益、群众利益、国家利益不矛盾,就要最大限度维护党员的合法利益和正当权益,增进党的凝聚力、向心力。
(二)创新载体,增强组织活力。一要坚持学习常态化。要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教育,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学习党的路线、政策、理论、方针,提升党员民警党的理论水平和思想道德修养。二要创新教育模式。每年开展一些行之有效的党的知识教育活动,组织一些不同内容的专题讲座,举行学习交流会,组织参观红色文化、宣传先进典型,把严肃的政治教育寓于生动的形式和载体中,寓教于乐,让广大民警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习党的知识,增强党建水平,提升党务能力。三要激发党员热情。在教育活动中,转变传统灌输式教育理念,注意发挥党员自身的优势,自己主动学习、主动提高,激发党员热情,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号召力,激发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热情,给党建工作增加新活力。
(三)创新实践,提升工作实效。一是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把党建工作贯穿基层公安工作的全过程,建立健全基层党员队伍建设与公安业务工作相结合的工作制度,一手抓党建工作,一手抓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业务党建双丰收。二是密切联系群众。时刻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强服务群众的意识和水平,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三是加强教育管理。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对党员加强教育和管理,积极深入开展党性教育和“四句话、十六字”教育,加强道德教育,培养敬业精神,严格遵守纪律,激发党员民警干事创业的热情,让党员民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创新机制,夯实工作基础。一是建立常态教育机制。要始终把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作为重点,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党建活动,对党员民警开展常态化教育,培养党员民警的政治意识、核心意思、大局意识、看齐意识,不断提高广大党员民警综合能力,努力培养一支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的党员干部队伍。二是建立动态管理机制。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开展党员活动日学习,定期组织上党课,努力学习党建知识,强化党性锻炼和党性修养,加强党员的日常管理,特别是八小时外的管控,大力实行动态管理,弹性管理,确保党员民警无违法违纪情况发生。三是建立科学激励机制。建立科学的党建激励机制,要具体化,有可操作性。对在党建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要大力宣传,及时表彰,适时提拔重用,激发工作积极性,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从而推动基层公安机关党建工作健康发展。(四川广安经开区新桥派出所 熊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