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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次日便离婚 公公婆婆状告儿媳

更新时间:2018-01-30 17:41:27点击次数:7795次字号:T|T


         近日,岳池法院民二庭受理了原告张某与田某夫妇二人诉其前儿媳杨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最终经过调解,圆满结案。
         2017年7月,为了让儿子结婚,两位老人自愿拿出了12万元作为彩礼拿给了儿媳,但就在结婚的第二天夫妻俩就离了婚,这样的事情让两位老人怎么也无法接受,于是他们诉请法院要求被告杨某归还12万元彩礼费。而被告杨某却辩称,12万元是两位老人自愿赠与,当时也并没有说明这12万元是彩礼费,且自己已经与原告的儿子共同生活两年多,虽之前并没有领取结婚证,但早已像夫妻一样生活,目前由于其父亲患有癌症,这笔钱已经用于其父亲治疗使用,无法进行归还。
        本以为是儿媳把婚姻当儿戏,骗取钱财,但法官进一步了解情况后发现,被告与丈夫离婚的原因其实是两位老人在使用全家人共同享有的安置款买房产时并未填写儿子儿媳的名字,这才引发了一家人矛盾,进而小俩口一时冲动做出了草率离婚的决定。但两个年轻人感情并为真正破裂,于是法官抓住矛盾关键点,先对两位老人进行劝导,又给被告做工作。经过法官耐心的安抚劝导,最初气愤的两位老人慢慢平静下来,被告也有和好的意愿。法官乘热打铁,撮合被告与丈夫复婚,这就从源头解决了12万元的婚约财产纠纷。

        最终,原告于一周内来我院提交了撤诉申请,被告杨某也已经与丈夫办理了复婚手续,一家人又和睦生活在了一起,一起家庭纠纷在法官的调解下次就这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岳池法院 许璟 邓寒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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