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吕中蜀)在2014年“司法大拜年”中,四川邻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充分应用多种执行措施,加大拟把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宣传力度,在执行干警宣传教育下,被执行人慑于信用惩戒的威慑,及时兑现了一起煤矿用工引起的劳动争议纠纷案。
“执行法官相当负责任,不辞辛苦,千方百计找到被执行人,通过一定的执行措施,被执行人主动要求和解,并在农历新年前兑现了现款6万元,真是感激不尽,我们全家能安心地过年了,了却了一桩心事。” 谭显荣非常感激地说。 1月6日(腊月初六),在邻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被执行人四川省华杰煤矿有限公司当着执行法官现场兑现给申请人谭显荣6万元,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在煤矿务工二次受伤未获得赔偿
据了解,执行申请人谭显荣是邻水县高滩镇白露村农民,并于2008年10月25日到四川省华杰煤矿有限公司上班。2009年6月,谭显荣在该煤矿受伤,经鉴定为十级伤残。2010年4月10日,四川省华杰煤矿有限公司与谭显荣签订《伤残补助金赔偿协议书》,谭显荣继续在该煤矿上班。2011年1月21日,谭显荣在该煤矿井下作业时受伤。经送邻水县坛同中心卫生院救治,诊断为:左距骨撕脱性骨折,住院治疗27天。2011年12月30日,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邻人社工决《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谭显荣受伤性质为工伤。2012年5月3日,广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以广安劳鉴通知谭显荣伤残鉴定为十级伤残。经组织双方调解,未能达成调解协议。
随后,邻水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由四川省华杰煤矿有限公司支付谭显荣工伤保险待遇共计60555元。在仲裁后,四川省华杰煤矿有限公司不服,以原告身份状告受工伤者谭显荣,后来,该煤矿有限公司于2013年6月21日向邻水县人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准许原告撤回起诉,并于当天进行了民事裁定,并由四川省华杰煤矿有限公司承担案件受理费10元。
畏惧“失信黑名单”兑现工伤款
仲裁裁决生效后,四川省华杰煤矿有限公司依然没有按时支付谭显荣工伤保险待遇共计60555元。2013年9月24日,谭显荣遂到邻水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局干警接手该案件后,立即启动执行联动机制,与煤矿主管部门——县煤炭局、县大调解中心,银行等部门沟通、协商,庚即召开执行联席会议具体研究。随后,执行局干警在掌握四川省华杰煤矿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后,先查阅该煤矿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再到多家银行进行“点对点”查询,账户无款。于是,执行干警就找到被执行人四川省华杰煤矿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甘红菊,宣传相关政策,如果再不履行仲裁决定事项,法院也将对被执行人的财务进行查封,对法人进行罚款、拘留等措施。即使被执行人不在乎这些,但特别阐明现在新的执行措施之一——把被执行人列入“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深远意义”,列举邻水法院已公布17位“老赖”,后果严重。全省、全国已联网,将”寸步难行“。被执行人终于明白:如果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将影响自己的声誉不说,对其今后经商办企业、融资贷款、招投标等等有很大的影响,更重要的是没有信用将“寸步难行”,不利于今后的事业发展。四川省华杰煤矿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甘红菊真正意识到不及时履行支付金钱“问题”的严重性,于是,主动找到执行局干警,愿意跟申请人和解。这样,执行局干警马上抓住“有利”时机,了解了被执行人的“真实想法”后,干警又找到申请人谭显荣,转达了被执行人的想法,经过慎重考虑,谭显荣愿意放弃555元。
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一次性支付6万元给申请人谭显荣。另外,被执行人还要支付810元的执行费。(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
实习编辑:林泽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