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吕中蜀 游文惠)“非常感谢执行局干警,对于吴维洪只支付2万元就行了,吴维洪所欠其余剩下的费用及利息,我自愿放弃,这个案子可以以和解的方式结案。但我没有卡号,请你们把这2万元送到我家里来”这就是从那次拆房子摔下来后,躺在床上九年,完全靠人护理的吴刚雄的心里话,“法院为我伸张了正义,十分地感谢。”日前,四川邻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结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瘫痪卧病在床九年的吴刚雄终于拿到了吴维洪所欠2万元赔偿款。
据了解,2004年6月,吴刚雄的姐夫钟仁文为了建房,购买了县城某小区拆迁户吴维洪家的房屋旧材料,并雇佣吴刚雄等人去拆,工钱按每人20元/天计算。吴刚雄在所拆房屋屋顶拆除旧材料时,屋顶的檩子断裂,致使吴刚雄掉下不慎摔伤。
经医院诊断:吴刚雄第一腰椎粉碎性骨折,脊髓不完全性挫伤,截瘫。2004年7月27日,广安世纪司法鉴定中心对吴刚雄的损伤致残程度评定为二级残,护理依赖家属,其大部分活动需要护理。后来,当事人几方未能协商一致,此事搁置起来。2013年4月18日,吴刚雄向邻水县人民法院递交了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请求腾龙房地产集团开发有限公司、吴维洪、钟仁文连带赔偿其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护理依赖费等共计205086.8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2013年6月5日,邻水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一、确认腾龙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给予吴刚雄2万元补偿;二、由钟仁文赔偿吴刚雄各项损失186054.12元;三、由吴维洪赔偿吴刚雄各项损失20672.68元;四、驳回吴刚雄的其他损失请求。
法律判决书生效后,吴维洪一直未予自动履行赔偿义务。
2013年10月24日,吴刚雄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当天,承办法官陈华雄收到案件后,对该案予以高度重视,当即引入“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吴维洪的财产状况。就在10月25日下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广安分行发来反馈信息,显示被执行人四个账户上有4万余元存款。在“转变作风,司法为民”、“司法大拜年”活动之际,承办此案法官连夜加班,制作扣划裁定书,并启动执行联动机制,及时地到邮储银行,依法将被执行人吴维洪账户上25000元存款扣划至法院执行款帐户上。2013年11月8日,执行干警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应获得吴维洪赔偿20672.68元,但他主动要求只兑现2万元,愿意放弃吴维洪应赔偿的一部分利益及利息等。
邻水法院执行干警快速、高效的化解了当事人双方的“恩怨”,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在“司法大拜年”活动中,通过“点对点”网络查控机制,这样的涉民生案件得以解决,大快人心,使得“老赖”无法“玩猫猫”,深得群众好评。(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