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巡回审理赡养纠纷案受欢迎
更新时间:2018-07-03 16:57:29点击次数:10100次字号:T|T
近日,邻水县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到该县复盛乡和平村巡回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并调解结案,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此举受到村民们的欢迎。
包某某与前夫陈某先后生育两个儿子,长子陈甲、次子陈乙。其丈夫病逝后,包某某于1988年3月与另一村村民潘某共同生活,未生育子女。潘某的子女均已成年,且潘某的子女对包某某视同生母。2011年3月,潘某患病去世,由潘某的儿子潘某德独自赡养包某某。陈甲尽了部分赡养义务,陈乙未尽赡养义务。现如今包某某经常患病,行动不便,需要子女赡养。包某某遂将陈甲、陈乙诉至邻水县人民法院。
受理此案后,考虑到原告包某某是一位80多岁的老人,行动不便,法官胡学成遂向邻水县人民法院领导请示,经批准,到被告陈甲、陈乙居住所在村进行巡回审理。
当天下午3点,在邻水县复盛乡和平村村委会操场,该村村社干部、村民及附近群众等200多人参加旁听此赡养纠纷案的审理。该乡政府袁乡长等乡干部也赶到现场旁听。
经过审理后,由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陈甲、陈乙与潘某德按月轮流赡养包某某(潘某德主动请求尽赡养义务)。包某某若遇重大疾病所产生的医疗费除新农合报销外,不足部分由三人平均负担。包某某所得的相关政策补偿、补助款由潘某德负责保管。今后之事由三人共同商定处理。(吕中蜀)
中国民生经济网 (编辑:)
关于我们 |
招贤纳士 |
法律顾问 |
本网声明 |
网站地图免责声明:民生经济网为非盈利、公益性资讯类网站,所发布信息旨在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请读者自行判断、核实和参考。
若有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发布的图文及影像内容,敬请告知,以便及时安排撤稿和删除;
若信息发布十日内,本网站未收到书面异议,则视为该信息著作权人默认和支持本网站的公益性发布行为。
Copyright
@ 2012-2088 版权所有
地址:成都市永兴巷15号 民生经济网 工业与信息化部备案号:
蜀ICP备12001530号-3
主办:四川省民生研究会
爆料投稿:QQ2381208516 / 邮箱:zgmsjjxww@163.com 电话:13348900167
官方(新浪)微博(民生经济网
http://weibo.com/3949705932)
微信订阅号:zgmsjjw 民生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