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鞠法官,您千万别推辞,这三面锦旗您一定得收下!”7月26日下午,三起诉前保全案件的申请人向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法官鞠忠送来三面锦旗,感谢法官的严谨和负责。
三名申请人王女士、张女士、刘先生与肖某、王某以及郑州市某印刷有限公司之间存在借款纠纷,由于肖某、王某所欠款项较多又屡次失信,三名申请人为了确保各自的债权在将来判决之后能够顺利得到实现,便向中原区法院递交了财产保全申请书,要求冻结被申请人名下的财产。
鞠忠法官接到案件后,立马展开了调查。经过调查,鞠忠法官发现三起案件总标的额共621万元,数额较大且案情比较复杂,而被申请人又如三位申请人所说,诚信度不高。“根据我们了解的情况,两名被申请人名下没有存款,肖某所经营的印刷公司正面临拆迁,他极有可能卖掉厂内机器设备转移财产”。据此,法官迅速制作裁定书,准备实施财产保全。
为全面掌握被申请人的财产状况,鞠忠法官通过多种渠道进行了调查、查询,在摸清情况后,鞠忠法官带领保全小组成功查封了被申请人肖某经营的印刷公司的机器设备及肖某、王某名下的三套房产。
“鞠法官,您和书记员小吕为了我们的案件多次奔波,却连我们一口水都没喝,真是人民的好法官,说什么我们也得好好感谢你们!”申请人王女士激动地说。
“不用客气,这是我们的工作,也是我们应该做的!”收到锦旗后,鞠法官向王女士表达了谢意,便转身投入到繁忙的工作中去。
法官说法:鞠忠法官提醒大家,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如果大家在纠纷处理过程中遇到类似紧急情况,也可以及时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及时维护自己的权利。(穆童 朱倩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