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游小波)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赡养纠纷案的被执行人予以司法拘留,第二天,被执行人将赡养费履行完毕。
据了解,刚过八旬的文大爷,因儿子不按照调解书的内容赡养他而申请法院执行。
文大爷育有四个子女,1999年丧偶。文大爷与长子于2007年达成协议,长子应自2007年10月起每月将赡养费转交至村长处,再由文大爷到村长处领取;若文大爷生病,长子承担医药费及护理责任的四分之一。
协议达成后,其长子支付了二个月的赡养费后,即以种种理由拒绝支付。文大爷遂向法院申请执行一年的赡养费。
承办法官找到其长子,给其做工作,希望其积极配合将义务履行了,但是法官无论是讲法律,还是说孝道、谈和谐,被执行人都无动于衷,仍以种种理由拒绝履行。
执行法官随即采取强制措施,搜查了被执行人的人身及住宅,但是没有收获,后果断地依法对被执行人予以司法拘留。第二天,被执行人指派其亲友将赡养费交到了法院,在拘留所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写下保证,表示今后要养老人、尽孝道。
该案的圆满执行,反响强烈,即教育了群众,又维护了稳定,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高度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