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过“坐牢”的人员在出狱后大多应该是感觉自己不受欢迎,会有脱离社会、无人关心的感受,更不可能想到会有人接有人送。最近,珙县司法局根据中央和省关于刑释人员“必接必送”的规定,积极衔接多方,共同上演了“不辞千里行,只为助回归”的真情行动。
2018年8月8日,县司法局接到江苏省江宁监狱安置帮教工作站的电话,对方表示珙县籍服刑人员李某某即将刑满释放,经评估该人员再犯罪风险高度,属于“必接必送”人员,希望司法局能够做好帮教衔接工作。
接到电话后,司法局领导高度重视,根据李某某户籍地为下罗镇,迅速指派下罗司法所安排安置帮教衔接事宜,司法所接到指令后及时将相关情况向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取得了分管领导的大力支持。随后司法所通过村社干部,了解到李某某的家庭情况,找到了家属的联系方式,积极与家属沟通,确定在释放当天一同前往接回李某某,同时与江宁监狱保持联系,做好信息互通,确保接回工作顺利进行。
2018年8月13日,李某某刑满释放,江宁监狱送回李某某,下罗司法所组织工作人员及家属前往交接,历时18小时将李某某安全交到了家属身边。交接后,下罗司法所工作人员向李某某及其家属讲解了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的有关政策,鼓励李某某要在政府、社会及家人的关心支持下,重新树立生活的信心,做一个对家庭负责任,对社会有贡献的守法公民。
珙县司法局坚持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必接必送、无缝衔接的举措,避免了刑释解教人员的脱管漏管。通过这一实际行动,也在第一时间起到了感化刑释人员的作用,有效的降低刑释解教人员的重新犯罪风险,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雷松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