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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凤阳县“3个1”压实“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

更新时间:2018-08-28 14:33:30点击次数:14426次字号:T|T

          “七五”普法以来,凤阳县司法局、法宣办积极探索、创新打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督促指导“3个I”途径和方法,倒逼普法主体责任部门和单位切实有效覆行普法责任。
         一是1月1提示。每月下旬对照各部门、单位年度落实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区别不同情况,定时、准确、分别发出下月份普法重点工作提示函,各部门、单位接函后10曰内以电子板形式回复具体实施方案,并上传上月份普法活动信息和图片,数据库系统将其自动保存在各部门、单位的目录下,以备调阅和研判。这种事前“提醒式”做法,促使各部门和单位強化责任意识,时刻绷紧普法这根弦,更加用心用力种好“责任田”管好“承包地”。
          二是1季1通报。 每季度未通报1次全县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季度督查、社会满意度调查综合研判结果,排出名次、公布榜单,实行动态调整, 做为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绩效考核重要参数依据 ,起到了拉升整体工作标杆的作用。去年6月份至今已进行4次通报,每次都引发各部门、单位极大反响和高度重视, 特別是“通报”中点到的落实普法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部门和单位 ,他们真真切切地感受到落后被动的压力,激发了提高政治站位,向先进看齐、迎头赶上的內在动力。
          三是1年1述职。通过部门和单位“一把手”每年1次向县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公开述职的形式,督促各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今年2月上旬,县召开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用2天时间专门听取审议26个重点普法主体责任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2017年度抓各自部门、单位“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情况述职。会议采取边述、边议、边评的方式,逐个部门和单位"过关”,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做好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的放矢,凸显针对性、实效性,收到了预期目的。(郭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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