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检察院积极发挥刑事执行检察职能配合扫黑除恶专项行动
更新时间:2018-10-15 13:14:48点击次数:39296次字号:T|T
近日,四川省阆中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上级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依据《四川省检察机关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配合专项斗争。
依托驻所检察室,加强对涉黑涉恶在押人员强制措施执行的监督。目前清理出阆中市看守所关押的涉黑涉恶人员8人,驻所检察官逐一了解案情并与之谈话,严格监督其执行收押、提押、会见等制度;强化对涉黑涉恶在押人员的日常监管监督,杜绝混管混押,杜绝跑风漏气,严防冲监、脱逃、行凶等事故发生并严厉打击监管场所恶势力等牢头狱霸行为;在羁押必要性审查中,不轻易对涉黑涉恶的犯罪嫌疑人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
加强对涉黑涉恶罪犯的监外执行监督。及时与阆中市司法局沟通情况,严格监督司法局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开展调查评估,为准确适用非监禁刑提供参考;严格监督司法所对涉黑涉恶的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教育;要求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加强协调联动,发现违法违规及时建议收监执行,及时处理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针对涉黑涉恶罪犯再犯罪案件,从严审查、规范办理。
完善信息畅通机制。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阆中市检察院执检局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执检子系统提取的数据与看守所、司法局数据进行比对,清理出涉黑涉恶在押人员、在矫人员情况,并及时通报。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的沟通衔接,保持信息畅通,形成打击合力。同时,以派驻市看守所检察室和派驻社区矫正中心检察室为依托,通过日常谈话、情况反映等方式,畅通看守所在押人员和监外服刑罪犯的检举揭发渠道,深挖余罪和背后的“保护伞”,推进了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深入发展。(杜勇 李奇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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