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被执行人怕“丢脸”,主动履行义务
更新时间:2018-11-27 10:43:09点击次数:34106次字号:T|T
11月26日上午,在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黄国华法官办公室,均为90后的申请执行人高女士和被执行人司某握手言和,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就此了结。
2017年5月,高女士与司某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司某向高女士借款70280元,借款期限一个月,合同到期时一次性还本付息。合同到期后,司某却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为了维护自身权益,高女士将司某起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司某自愿于2017年9月6日前付清欠款8万元;未按约定足额偿还的,额外支付违约金1.6万元。调解书生效后,司某仍未偿还欠款。无奈,高女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承办法官黄国华收到案件后,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发现司某名下有7000余元,便立即冻结了其账户。正当黄法官准备采取下一步措施时,高女士告诉他,司某已主动还款8万元。随后司某又积极地将剩余的1万多元欠款以及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交至法院。当两人到执行局办理结案手续时,司某告诉黄法官,之前他的一个朋友因为欠债,被法院曝光,他不想被曝光,所以就想办法凑了凑先把钱还上了。
黄法官说:“你这样做就对了,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当老赖可不是啥光彩的事,啥时候也不能当老赖。”(李登科 陈佳伟)
中国民生经济网 (编辑:)
关于我们 |
招贤纳士 |
法律顾问 |
本网声明 |
网站地图免责声明:民生经济网为非盈利、公益性资讯类网站,所发布信息旨在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请读者自行判断、核实和参考。
若有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发布的图文及影像内容,敬请告知,以便及时安排撤稿和删除;
若信息发布十日内,本网站未收到书面异议,则视为该信息著作权人默认和支持本网站的公益性发布行为。
Copyright
@ 2012-2088 版权所有
地址:成都市永兴巷15号 民生经济网 工业与信息化部备案号:
蜀ICP备12001530号-3
主办:四川省民生研究会
爆料投稿:QQ2381208516 / 邮箱:zgmsjjxww@163.com 电话:13348900167
官方(新浪)微博(民生经济网
http://weibo.com/3949705932)
微信订阅号:zgmsjjw 民生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