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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人“受过”成被执行人后悔莫及

更新时间:2018-11-28 09:49:05点击次数:34879次字号:T|T


         “这次执行给我上了一堂真实的法治教育课,下次我再也不干这样的事了。”11月27日,在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执行员王晓东的办公室,被执行人王某反复重复着这句话。

         事情还要从三年前说起,王某向牛女士借款10万元,承诺三个月后偿还,并写下借条。后经过多次催要未果,牛女士将王某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王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牛女士返还借款本金10万元,并支付相应的利息。判决生效后,王某自感蒙冤,不愿履行义务。牛女士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由执行员王晓东负责,他依法向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了其财产状况,未查到可供执行的足额财产,随后依法将王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并传唤王某到执行局。王某到执行局后,向执行员王晓东陈述了当时的借款经过,表示自己特别冤屈。据王某陈述,当年王某、牛女士及其前夫张某都是朋友,这10万元借款发生在牛女士与其前夫张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时牛女士的前夫张某急需用钱周转,但牛女士把钱看管的很严,张某就找到王某商议,以王某的名义向牛女士借钱,将钱借出来后供自己使用,到牛女士催要欠款时,就说钱已经还给张某了。王某考虑到三人多年的朋友关系,就答应了张某的请求。没想到,牛女士与张某居然离婚了。

           执行员王晓东告知王某:“你又是打借条,又是签名,作为成年人应该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应该考虑到风险。”王某虽心有不甘,但明白法不可违,讲义气不考虑后果,就得为自己的行为买单。于是他与牛女士进行了积极协商,并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协议当天还款50000元,剩余的53648元11月27日全部履行完毕。11月27日上午,履行完毕并办完结案手续的王某告诉执行员王晓东,自己以后再也不干这种有风险的事。同时王某还向王晓东透露,好在张某还不算太过分,他向王某承诺,一定会将这笔钱还给王某。

          执行员王晓东提醒:作为成年人,要对自己的行为有清醒的认识,不要为了一时讲义气、好面子,而把自己陷入僵局。(张峰  陈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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