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紫阳县高桥派出所主动出击、积极作为,从“情”字入手,先后多次深入逃犯家中宣讲追逃工作及相关政策,利用“亲情”的力量成功规劝感化一名盗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
2018年10月11日,犯罪嫌疑人陈某朝(男,现年45岁,紫阳县高桥镇人)在捡拾他人手机及身份证后,以提现、扫码付款等方式窃取手机微信内零钱现金共计9000余元,因盗窃罪被陕西省凤县公安局网上追逃。
12月5日,凤县警方来到紫阳县公安局高桥派出所请求协助。民警获取线索后,迅速行动,立即走访陈某朝妻子及其家属,并在数次谈心说理的耐心工作后,电话联系上陈某朝。当面对陈某朝沉重的思想包袱,民警通过电话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为其开导,希望陈某朝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最终打破了其心理防线,赢得了胜利。12月7日,陈某朝由湖北省随州市务工地点返回家中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朝已移交凤县警方,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刘成军 丁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