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在线 >> 返回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法治在线 > 正文

解调结案后的三次兑现——岳池法院调解工作后记

更新时间:2019-02-20 18:33:12点击次数:34094次字号:T|T


       “杨法官,你好,你组织我们调解的那个案子约定的最后一次付款的时间昨天到了,但是对方没有拿。”在原告邓某诉被告王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调解结案后的第十六个月,我再次接到了邓某的电话。虽然作为了一名审判法官,我已经完成了自己的审判工作。但一想到前两次被告王某主动履行的态度,我再次拨通了王某的电话。
       “杨法官,我准备好钱的,但还是老规矩,我不想直接交给对方,我相信法院,我把钱交到法院来。”依旧与前两次一样,王某在电话里态度诚恳的表示愿意履行。我再次提出“你直接转给邓某名下的银行账户吧。”“不,我还是交到法院,我不想见到他。”王某再次回答到。回想王某作为邓某的姨妈被邓某告上法庭,两人从法庭上争执不下到达成调解协议。王某虽尊重法院的处理,但却在心中仍没有原谅作为原告的亲侄儿邓某。
       2017年8月,邓某与王某达成调解协议,王某赔偿邓某46231.90元,分四次履行完毕。在领取调解书当日王某支付了现金25000元。因为之后的三次履行时间,所以有了与邓某、王某的通话。对于一份既不是审判也不是执行的工作,对于两个不愿意面对面的亲人,对于王某所表达的尊重调解结果的自动履行,我们选择了以案结、事了、人和为原则的工作目标,组织了三次调解会的兑现工作。
       打电话会花时间吗?我想会。组织这样的兑现工作有风险吗?我想有。也许一句“你申请强制执行吧”可以节约时间和没了风险,但这一句就可能再次引发两人的矛盾,至少会让邓某前往几十公里外的县城申请执行,会让王某在愿意履行的情况下承担执行费。于是我们最终选择了信任,选择了打电话,选择了组织兑现。而我们所收到的,不仅仅是信任,更是对法律的尊重。
       从2018年2月的1231.9元,到2018年7月的1万元,再到2019年1月的1万元,从每一次王某微笑着带着现金进入法庭到将现金装入信封密封的全程录音录像,到接下来邓某打开密封的信封,领到赔偿款写下领条笑着离开。王某从不会在离开法庭后询问领条的情况,而邓某也从不问自己写的领条去了哪里?最终这三份领条都装进了邓某与王某一案的原卷宗里,也给这起案件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杨璨尹)



0
中国民生经济网 (编辑:)
关于我们 | 招贤纳士 | 法律顾问 | 本网声明 |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民生经济网为非盈利、公益性资讯类网站,所发布信息旨在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请读者自行判断、核实和参考。
若有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发布的图文及影像内容,敬请告知,以便及时安排撤稿和删除;
若信息发布十日内,本网站未收到书面异议,则视为该信息著作权人默认和支持本网站的公益性发布行为。


Copyright @ 2012-2088 版权所有
地址:成都市永兴巷15号 民生经济网 工业与信息化部备案号:蜀ICP备12001530号-3
主办:四川省民生研究会
爆料投稿:QQ2381208516 / 邮箱:zgmsjjxww@163.com 电话:13348900167
官方(新浪)微博(民生经济网 http://weibo.com/3949705932) 微信订阅号:zgmsjjw 民生经济网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