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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巡回法庭进农村,以案诠释“情理法”

更新时间:2019-02-26 12:56:38点击次数:35253次字号:T|T

       近日,江安县人民法院组织巡回法庭并邀请全国人大代表、特邀人民调解员赵思学到井口镇走马村开展巡回审判,现场审理井口镇走马村村民黄某某诉本村李某某等5人的相邻关系纠纷一案。井口司法所积极协助镇政府组织镇、村干部和部分村民共计100余人参加了旁听。
       原告黄某某与被告李某某等5人系同村人,李某某等5被告的祖坟在原告黄某某房后。2018年9月21日,被告李某某等人请来挖机圈坟,把祖坟周围用大青石圈上,将祖坟上生长的竹子及周边两窝竹子砍除,把黄某某家右侧粪坑填平,双方因此发生纠纷,村组干部、镇调解委员会多次调解未果。2018年12月,黄某某诉至江安县人民法院,要求5被告赔偿砍除竹子所受损失、将自己粪坑恢复原状、将圈坟占用的林地恢复原状、赔偿因5被告用大青石圈坟引起自家房屋墙体裂缝损失8000元。该案件涉及的相邻权益纠纷,在农村多有发生,双方当事人原本并无嫌隙,现因此事双方对簿公堂,在当地引起了强烈反响,为达到“以案释法”、“寓教于审”的目的,巡回法庭将庭审现场“搬到”走马村委会院坝。
       开庭前,审判人员向在场人员宣传了民事案件起诉应诉流程和相邻权的相关法律规定,赵思学代表结合自己调解工作经验讲解了邻里和谐的重要性和村组干部在调解乃至法庭调解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劝告大家珍惜邻里情缘、珍惜美好生活。随后,江安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刘作强作为本案独任法官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为查明事实,承办法官亲自到争议地现场实地勘查,调查走访有关知情人,庭审中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引导双方举证、质证,查清了案件事实。基于查明案件后,法庭认为此案双方当事人存在协商解决空间,且为消除双方的积怨和隔阂、修复当事人邻里关系,此案未当庭宣判。
       一场庭审,以案释法、以情动人,让村民们切实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守法的意义,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王昌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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