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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将乐县安仁派出所快速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更新时间:2019-03-16 11:29:23点击次数:36207次字号:T|T


      3月11日晚19时50分许,福建省将乐县公安局安仁派出所值班民警廖林春接到群众报警称:在辖区石富村路段有一行人躺在路面上。接警后,值班民警廖林春立即与所长王声震赶往现场,到现场后发现路面上躺一行人昏迷不醒,且路面有车辆碎片,疑似交通事故。在初步断定为这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安仁派出所所长王声震立即启动派出所交通管理联勤应急预案,一方面要求民警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固定相关证据,并组织人员对报警群众及现场周边进行初步的走访调查;另一方面立即与交警大队取得联系,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对伤者进行救护。

       由于案发于全国“两会”期间,且被撞伤者肖某春(男,54岁,将乐县安仁乡伍宿村人)系安仁乡精准扶贫对象(后经安仁派出所调查得知),为快速消除影响,安抚伤者家属,安仁派出所与赶到现场的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立即成立“3.11”交通肇事逃逸案专案组,在对事故现场进行再次勘查,对现场遗留车辆碎片进行深入研判后,专案组确定了肇事车辆类型及侦破方向。在交警大队的技术支持下,安仁派出所充分发挥“地明、人熟”的优势,集中优势两组警力,第一组由王声震所长带队,走村入户进行走访调查,“敲山震虎”;第二组由民警廖林春带队,对安仁乡周边摩托车维修点及嫌疑人可能逃窜的路线和范围进行调查和布控,持续推动案件侦破朝着有利的方向发展。

       在专案组凌厉攻势下,肇事司机郑某旺(男,56岁,将乐县安仁乡蜈蚣鼻村人)迫于强大的思想压力,于3月12日下午16时30分许,向安仁乡派出所投案,并在安仁村安福小区一民房的杂物间内起获藏匿的肇事无号牌载货三轮电动车。至此,在不到20个小时内,“3.11”安仁乡交通肇事逃逸案告破。经查,2019年3月11日晚上19时50分许,郑某旺驾驶无号牌载货三轮电动车在途径安仁乡石富村路段时将路边行人肖某春撞倒,造成肖某春颅内出血受伤、无号牌载货三轮电动车损坏、郑某旺驾驶肇事车辆逃逸的交通事故。目前此案已移交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进一步侦办中。(俞礽建 应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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