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8日,一起人身损害赔偿信访案件,在高县司法局文江司法所和镇人民调解调委会调解下,得以顺利息访。
2018年11月27日,文江镇某某村雇请村民何某某参加巡高路卡口非洲猪瘟防控值班。在值班检查中何某某右手拇指不慎被汽车后备箱砸到受伤,在医院住院15天,被诊断为:右手拇指原节指骨开放性粉碎性骨折、远节挫裂伤,共花去住院费、出院后复查费、门诊费等6483.08元。2019年2月28日经司法鉴定所鉴定为十级伤残。何某某因人身损害赔偿问题与某某村村委会发生争议,并多次到文江镇政府找相关领导讨要说法。
文江镇相关领导高度重视,安排高县司法局文江司法所会同镇调委会调解。在详细调查了解纠纷情况后,2019年4月8日,司法所会同镇调委会、镇群工办对此纠纷开展调解。在双方进一步陈述纠纷情况后,调解员向双方当事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相关规定计算出合法的赔偿金额。另一方面调解员耐心劝解双方放下成见,各自放弃如受害方提出的按照工伤赔偿、某某村提出的受害方应承担主要责任、关怀式赔偿等“不合法”要求。通过法理情相结合的劝说,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按照有关雇工损害赔偿标准,某某村村委会一次性赔偿何某某医药费、住院生活补助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鉴定费、交通费等36314元。
至此,一场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终于落下帷幕,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张柱强 张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