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锦江区司法局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载体,以加强法律援助质量建设为抓手,深入基层末梢,全面推进法律援助工作落地落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5月8日,当事人蒋清泉为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律师刘丹送上锦旗,以表达对刘丹律师真挚的感激之情。
2018年7月,年近80岁的当事人蒋清泉在一则交通事故中左脚脚踝骨折,虽然被交警队认定无责,但因其没有积蓄,无法承担手术费用被迫出院。出院后仅维持着保守治疗,未能及时手术导致其脚伤未愈、无法正常行走。直到2018年12月13日,蒋清泉老人才勉强带着脚伤来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申请援助,希望在律师的帮助下尽快拿到应得的赔偿款,以医治脚伤。
中心了解情况后立即受理并立案,指派刘丹律师代理该案。在与蒋清泉老人办理授权手续过程中,了解到当事人是一名孤寡老人,无依无靠,一直靠低保维持生计。考虑到当事人的伤病与实际情况,刘丹律师在案件办理中,尽可能采取代劳或亲自上门等方式为其办理相关事务,遇到需要当事人亲自办理的情况,也是亲自开车接送,尽力为老人提供便利。期间,因老人的低保费用还未到账,刘丹律师自行为其垫付了部分办事费用,以免耽误案件进度。
2019年4月,经过与鉴定机构、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电话、短信、邮件多次沟通以及与蒋清泉老人反复沟通赔偿金额、解释法律问题后,终于达成三方一致意见,并在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见证下促成了肇事方与蒋清泉老人签订和解协议。在事后一周内,蒋清泉老人便得到了全部赔偿款,共计53047.35元。
这只是锦江区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一个缩影。从2019年1月至今,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接待咨询2300余件,服务人次达2829人。下一步,中心将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相关制度建设,夯实法律援助民生保障基础,打造法律服务“全覆盖”平台,提升法治服务智能化水平,加大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力争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