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经济网讯 近日,珙县孝儿镇巩舟村七社的村民余某找到司法所和综治办的工作人员哭诉道:“我老婆婆沈某从今年正月开始一直住在我们家,二弟媳和三弟媳不管不问,以前都是一家人照顾老母亲一个月,现在不知道为啥二弟和三弟不讲信用,这半年来老母亲吃住都是我一家人在负责。袁主任也给我们协调过,但是不了了之,我就想请你们为我们主持公道……”司法所工作人员和综治办工作人员在了解有关情况后,联系到余某的二兄弟和三兄弟,组织大家到司法所协商关于老人的赡养问题。
10月30日下午,综治办梅主任、司法所袁瑗、巩舟村村主任袁光财参与此次赡养纠纷的调解。二弟媳吴某和三弟媳龚某在调解会上情绪激动,指责沈某在大嫂余某家多做农活,认为沈某不应该这么劳累。此外龚某感到不忿的是,自己为了方便照顾老人曾给沈某租了套房子,但是沈某却拒绝去住。另外,吴某和龚某说到自己今年去大嫂家接老人沈某,沈某都对此不理不睬。三妯娌之间相互指责,推诿扯皮,吵得不可开交。而老人沈某见此情形,痛哭流涕,愁容满面地说自己一个人生活算了。
调解小组让双方都冷静下来,开诚布公地把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讲清楚。调解小组在充分了解情况后指出:1、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也是子女该尽的法律义务,子女不可因任何理由推卸自己的责任。2、三兄弟的父亲死亡后的七八年时间内大家都能遵守约定每月轮流照顾老人沈某,为什么现在又突然不守约了呢?3、由于沈某年事已高,建议以后在每个儿子居住的时候不要再做农活,颐养天年。
经过近三个小时的调解,最终促成三兄弟达成一致意见:一、三兄弟同意每家人轮流照顾老人沈某一个月;二、沈某有6000元的个人存款,之前是由三兄弟每人保管2000元,现在交由大女袁某保管;三、沈某的医疗费用由三兄弟均摊,每次沈某治疗后,先由当月照顾沈某的儿子垫付,后以医疗凭据作为均摊依据,同时每家人在照顾沈某的同时负责护理。至此一起因赡养老人导致三兄弟反目的纠纷就此平息,三兄弟又和好如初。
家和万事兴,家是最基本的社会细胞,只有每家人和睦相处,才会有社会的和谐。孝儿司法所今后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深入村社认真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及时将婚姻家事等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解决在萌芽阶段。(袁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