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经济网讯 近年来,广安区法院创新推出司法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举措,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严惩刑事犯罪,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经济秩序,为形成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坚实的司法服务保障。
12月20日,广安区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林某某等人寻衅滋事一案宣判,这是一起以违法犯罪手段破坏民营企业经营生产的案件,涉案的四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九个月至十一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刑罚。
因商业竞争原因,经营生产空调百叶的被告人林某某、伍某某共谋找人威胁同行骆某,以达到迫使骆某把厂房搬离广安的目的。2018年5月底,林某某找到王某某、熊某帮忙,于2018年6月至7月期间,在言语威胁无果的情况下,两次纠集五名未成年人采用蒙面,持刀棒等工具对骆某的工厂设备、车辆实施打砸,最终迫使骆某将厂房搬离广安,停止生产。被告人林某某、伍某某为攫取经济利益,纠集他人恐吓、威胁、打砸,通过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的违法犯罪活动,霸占经营市场,侵害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广安地区的社会经济秩序,带来了极其负面的影响。
该起案件的审结,表现出人民法院对利用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故意毁坏财物等违法犯罪手段,强揽工程、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影响行业发展或项目建设的违法犯罪活动的惩治决心和打击力度,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整肃了相关行业秩序,维护了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营造了公平公正的营商法治环境。(广安区法院 黄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