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疫情两个多月了,我的案子不会被搁置了吧?”。法官:“虽然是特殊时期,但我们不会因为疫情而怠慢案件的执行,您可以放心!”岳池法院执行局法官最近经常会接到这样的来电,很多申请人对疫情是否会影响执行期限表示担忧。
战“疫”期间,岳池法院执行干警除按照院内统一安排值守社区卡点外,在疫情趋于缓和的情况下,加大对案件的执行,通过沟通协调,在保障当事人身体健康安全的情况下,妥善做好防护措施,合理安排约见被执行人的时间和地点,送达法律文书、查控被执行人财产、办理领款手续等执行活动有条不紊地开展。
刘法官“在家”执行五个案件
疫情防控期间,执行人员查知某置业公司尚有未执结劳务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5案,且该公司款项已被另案控制,决定依职权恢复执行,交由刘法官一人办理。3月24日,刘法官接受任务后,及时清理原执行案件尚未履行债务本金、利息,通知该公司负责人来法院,要求其履行5案债务,同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申请人,一小时内,组织公司负责人分别与5案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兑现,5案执结。
谭法官异地查封房屋四套
何某申请执行余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通过前期网络查控和委托调查,得知被执行人有财产在重庆市。3月24日,谭法官、陈法官四人决定前往重庆市核实。来到重庆市,谭法官等人马不停蹄,到九龙坡区法院执行局协调另一个案件处置权后,已近中午下班时分,简单就餐,即赶往该市巴南区不动产中心查封被执行人余某的房屋四套。
尹法官银行划款40余万
李某与温某居间合同纠纷案经岳池法院判决,李某需支付温某60万元及利息,温某申请强制执行后,执行法官需要到成都市某银行现场划款;某银行与成都某置业公司金融借贷纠纷案件亦需到成都市某公司提取租金,受疫情管控影响,迟迟不能成行,执行法官急在心里。疫情形势稍趋缓和,3月24日,尹法官3人便来到成都市,先在某银行将李某存款40余万元划拨至法院账户,然后前往某公司,扣留提取成都某置业公司应收租金(胡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