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在线 >> 返回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法治在线 > 正文

本是受害人,反成诈骗犯!

更新时间:2020-04-17 09:42:10点击次数:71779次字号:T|T



      本网黑龙江4月15日讯(朱善永 隋国松 )己所不欲,却施于人?王某在网络上遭遇了刷单诈骗,被骗700元后,不去报案止损,却用相同的手段诈骗他人。结果,他由受害者变成了犯罪嫌疑人。4月11日,王某因电信网络诈骗被哈尔滨市公安局依兰县局抓获。
       4月10日,依兰县公安局工作中发现,一个qq号有涉嫌“刷单”类电信网络诈骗的嫌疑。县局刑侦大队立即开展行动,确定了其犯罪事实。随后,侦查员驱车600多公里,辗转4个城市,历经11个小时,于4月11日,在伊春市将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王某曾遭遇过“刷单”诈骗,被骗700元。王某被骗后,却认为这种方式利益可观,并能挽回自己的损失,于是王某通过网上找到了“师傅”,学会了“刷单”诈骗的方法,诈骗了一名山东省受害人10488元。事后,王某与“师傅”分赃,王某非法所得8044元,“师傅”非法所得2000元。






       犯罪嫌疑人王某称:“没想到,刚骗成功一次,就被警察抓到了,骗到的钱还没敢花呢。”
       目前,王某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涉案的其他犯罪嫌疑人正在抓捕中。
哈市警方提醒:刷单就是诈骗!若自己被骗,请立即拨打110报警,切莫去骗他人,法网恢恢!

0
中国民生经济网 (编辑:)
关于我们 | 招贤纳士 | 法律顾问 | 本网声明 |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民生经济网为非盈利、公益性资讯类网站,所发布信息旨在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请读者自行判断、核实和参考。
若有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发布的图文及影像内容,敬请告知,以便及时安排撤稿和删除;
若信息发布十日内,本网站未收到书面异议,则视为该信息著作权人默认和支持本网站的公益性发布行为。


Copyright @ 2012-2088 版权所有
地址:成都市永兴巷15号 民生经济网 工业与信息化部备案号:蜀ICP备12001530号-3
主办:四川省民生研究会
爆料投稿:QQ2381208516 / 邮箱:zgmsjjxww@163.com 电话:13348900167
官方(新浪)微博(民生经济网 http://weibo.com/3949705932) 微信订阅号:zgmsjjw 民生经济网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