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在线 >> 返回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法治在线 > 正文

标的100万元!武胜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更新时间:2020-04-23 11:22:00点击次数:75568次字号:T|T


      本网讯 近日,武胜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涉案标的100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14年4月,毛某某以做生意急需资金周转为由向蒋某某借款65万元,双方约定了借款期限以及借款期间利息。借款期限届满后,毛某某并未归还借款本息,蒋某某遂向武胜县法院提起诉讼。2016年5月,经该院组织调解,蒋某某与毛某某达成调解协议。然而,毛某某仍未按照调解协议履行归还借款本息的义务,蒋某某遂向武胜县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依法查询了被执行人毛某某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以及证券等信息,未发现
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毛某某下落不明。2017年9月,武胜县法院依法对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近日,执行干警通过执行系统关联查询时,发现本案的被执行人毛某某在本院受理执行的另一案件中申请执行一买卖合同纠纷案。申请本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魏某某在某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款102万元进行提取。据此,承办法官一方面积极关注该补偿款的提取情况,另一方面多次联系申请执行人蒋某某与被执行人毛某某做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由被执行人履行完毕,即被执行人毛某某一次性支付申请执行人蒋某某借款本息100万元,申请执行人蒋某某自愿放弃剩余部分的借款本息,该案成功执行完毕。

      法律小知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一种执行结案方式,是指对法院已经穷尽法律规定的财产调查手段和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却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予以结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程序性终结,暂时性终结,而非实体上的彻底终结,若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法院经核查属实的,会立即恢复执行。(罗军)
0
中国民生经济网 (编辑:刘昕)
关于我们 | 招贤纳士 | 法律顾问 | 本网声明 |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民生经济网为非盈利、公益性资讯类网站,所发布信息旨在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请读者自行判断、核实和参考。
若有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发布的图文及影像内容,敬请告知,以便及时安排撤稿和删除;
若信息发布十日内,本网站未收到书面异议,则视为该信息著作权人默认和支持本网站的公益性发布行为。


Copyright @ 2012-2088 版权所有
地址:成都市永兴巷15号 民生经济网 工业与信息化部备案号:蜀ICP备12001530号-3
主办:四川省民生研究会
爆料投稿:QQ2381208516 / 邮箱:zgmsjjxww@163.com 电话:13348900167
官方(新浪)微博(民生经济网 http://weibo.com/3949705932) 微信订阅号:zgmsjjw 民生经济网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