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分割起纠纷 人民调解来安心
更新时间:2020-04-26 15:55:01点击次数:73646次字号:T|T
本网讯 近日,高县司法局来复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继承纠纷,让当事人吃到了“安心丸”,预防了纠纷的扩大激化,弘扬了敬老孝亲传统美德,得到了当地群众的纷纷好评。
4月13日,80多岁的老人兰某某来到来复司法所,申请调解自己的家庭财产继承纠纷。老人说:“父母生育了自己一个女儿,父亲去世后,母亲何某某一直和自己一起生活。自己生育了三个儿子,均已成家立业。兰某某丈夫去世后,自己无能力照顾母亲,就由三个儿子对外婆何某某轮流照顾赡养,直到2005年12月外婆何某某去世,外婆遗留在来复镇街上的一套老宅,因分割协商不好,三兄弟之间产生矛盾,同时也为孝敬自己起了纷争。”为了让三个儿子和睦相处,老人兰某某申请来复司法所对外婆何某某遗留的房产纠纷进行调解。
来复司法所受理该纠纷后,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一道对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于4月14日通知当事人在司法所开展调解。该纠纷主要是三兄弟对外婆遗留的房产如何分配,以及母亲兰某某的赡养如何分担有分歧。经司法所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给三兄弟做思想工作,首先肯定了三兄弟代母亲赡养外婆的行为,值得赞赏。同时给三兄弟宣传了《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相关规定,指出赡养母亲兰某某是三兄弟的义务,更应该发扬敬老孝亲的优良传统,让三兄弟明白了亲情的重要和可贵。最后三兄弟及母亲兰某某达成一致意见:一是将外婆何某某遗留的房产,折价为4万元,按4等份均分,保持原状;二是兰某某生前仍然住在该房里,兰某某在世遇拆迁,拆迁赔偿款按4份均分;并由三个儿子提供母亲的住处;三是兰某某过世后拆迁,拆迁款按三份由三个儿子均分;四是兰某某居住在该房里,自己有退休工资作为生活费,由三个儿子轮流照顾看护。
几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后,还是担心以后如遇拆迁,拆迁款赔偿下来大家又产生纠纷。于是司法所告知当事人可以申请司法确认。在司法所的联系下,法庭对人民调解协议书进行了司法确认,赋予了人民调解协议书强制执行的效力。
事后兰某某对司法所周所长说:“谢谢周所长给我们调解,我们申请了司法确认,三个儿子吃了定心丸,这些天都争相来看望我了。”(周宗春、高榜连)
中国民生经济网 (编辑: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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