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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县司法局:人民调解为营商环境服务

更新时间:2020-05-28 10:22:41点击次数:77089次字号:T|T


      本网讯 2020年5月19日,高县文江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件煤矿占地纠纷案件,有效制止了涉事群众的上访、毁路等极端激化的行为,为文江镇某某村引进超大型养猪场入驻清除了障碍,有力维护了良好的营商环境。

       2002年文江镇某某煤厂经营期间,占用了凉某村及石某村一些村民的土地,煤厂与村民签订了有关占地费、青苗补偿费及复垦方面的协议,但到了2017年因政策调整,煤厂被迫关停。煤厂关停后,各项费用就没有再支付给村民, 2020年5月凉某村计划引进超大型养猪场,预计全年养猪4400头,因需要用到部分原煤厂所在地,建养猪场必须将原煤厂设备搬开。以石某村村民杨某为首组织涉事村民,阻止煤场设备搬运,并找了几台挖机准备将之前修建的产业公路挖断,导致猪场建设受阻,使矛盾升级。

      为避免纠纷激化升级,文江司法所所长杨凤姣主动联合文江镇调解委员会调解员一起,通知双方当事人在文江司法所调解室开展调解。在调解之前杨凤姣先了解凉某村村委会代表和石某村杨某等人与煤场之间纠纷的情况和各自的要求,他们要求某某煤厂按协议支付各种款项,而某某煤厂负责人余某某则表示,煤厂于2017年关闭前,都按时足额支付了村民相关费用,煤厂关闭后,自己是安排了挖机准备复垦,但村民上来阻挡导致挖机被困了十几个月,给自己造成了七八十万的损失,从而导致没有及时复垦,现在就不愿意支付村民任何费用。

      在杨凤姣的主持调解下,在调解员耐心细致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后,给双方当事人宣传了《民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通过明法析理、权衡利弊,换位思考等方式进行调解,村民也考虑到煤场关停后也没有效益的实际困难,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1、某某煤厂同意复垦费按协议给付,土地由村民自行复垦; 2、某某煤场方同意按协议支付2018年和2019年的青苗补偿费;3、双方签订终止协议;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后,煤场顺利把设备设施搬走了,引进的商家也及时入驻凉某村,准备养猪场的修建事宜,人民调解真正为营商环境做好了服务。(杨凤姣、张柱强、高榜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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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生经济网 (编辑: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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