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感情遇困惑 调解促和平
更新时间:2020-06-29 12:24:51点击次数:87755次字号:T|T
本网讯 2020年6月17日,沙河公调对接室李某某真诚对调解员说:“如果不是你们出面给我们调解,我可能就走上犯罪的道路了。”
原来双河文和村李某某男与庆岭镇凤凰村史某某女两人于2018年相识相恋,随后不久便同居生活,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在沙河镇租房开了一个小店,两人生活也算幸福。但在同居生活期间双方的不足和缺点不断暴露出来,使得双方在同居生活期间关系不断恶化升级,感情破裂后,女方史某某便提出了分手。但男方李某某却心有不甘,不愿意分手,隔三差五就到店里找史某某生事,并拿走了女方的手机,要求史某某给其一个交代,史某某想到已经给李某某分手了,于是对李某某到店里生事不予理会,李某某被史某某的冷漠激怒了,并扬言:“如果不和自己和好,就要和她同归于尽。”史某某担心李某某要伤害自己,于是到沙河派出所报了案,沙河派出所接警后,了解了该纠纷的原委,认为该纠纷适宜人民调解,于是将该纠纷委托给了驻所调解室进行调解。
沙河驻所调解室人民调解员受理该纠纷后,便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走访谈话,在了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想法后,于6月17日通知双方当事人到驻所调解室进行调解。人民调解员李艳对当事人能够心平气和坐下来协商此事,寻求法律帮助,避免了双方矛盾升级和事态激化,给予了表扬。但同时也对二人进行了批评教育,给双方宣传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二人都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多次劝双方和好,并且建议如果双方要在一起生活,应当办理结婚登记,才受法律的保护。但女方史某某坚持分手,不再和好,男方李某某坚持和好,经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双方相互换位思考、相互理解,给李某某讲明捆绑不成夫妻的道理,最后李某某同意分手,但要求对同居生活期间的经济和店里的收入进行计算,要求女方史某某补偿自己5000元。经调解员的耐心细致的劝导下,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一是李某某归还史某某手机;二是史某某自愿补偿李某某2000元;三是双方关系从此撇清,店里生意与李某某无关,各自寻求自己的生活,李某某不在找史某某生事。
双方当即履行调解协议,握手言和,李某某与史某某二人向公调对接室调解员表示了真诚的感谢。(李艳、陈贵蓉、高榜连)
中国民生经济网 (编辑:刘小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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