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经济网讯(黄娅)6月16日至18日,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李隆光、唐万斌等七人恶势力犯罪,李隆光受贿、挪用公款犯罪两案,该案系疫情防控期间审理的广安市首例公职人员涉恶势力犯罪。
此案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审理的首例必须将被告人提押出看守所参加庭审的涉恶势力犯罪案件,案情重大,社会关注度高。为顺利推进庭审活动,做好安保及疫情防控措施,抓住“四个关键”:
一是思想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兰新明为组长,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何海林,区检察院检察长李志春、区法院院长钟鹏飞任副组长的工作专班,提前与广安市看守所、区扫黑办、区疾控中心沟通协商人员提押、工作安排、核酸检测等事宜,明确具体责任。
二是研究制定庭审警务保障方案和应急处突预案,召开庭前保障预备会,抽调、整合全院警队力量确保完成庭审押解、警务保障工作。
三是根据任务需要设置案件审理组、应急处突组、疫情防控及医务组、舆情导控组、沟通衔接组、后勤保障组等八个工作组,各组分工明确,定岗定位,联动配合。
四是查看庭审现场排除安全隐患,重点做好疫情防控,坚决做到“零失误”和“零风险”,确保庭审和疫情防控万无一失。
此次庭审历时两天,全体工作人员连续作战、恪尽职守、执法规范,出色的完成各项保障任务,提升了特殊、重大、复杂案件的安全保障工作能力。下一步,广安区将不断提高庭审活动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展现法院审判工作优质、高效的庭审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