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横祸,让30岁的张某华意外离世,一笔70余万元的赔偿款,打破了原本平静的家,让亲密的三兄弟对簿公堂。这笔赔偿款究竟该如何分割?兄弟三人又能否重归于好?
男子自幼被收养 “三父亲”陪伴长大
1985年秋,刚出生不久的张某华被张某申收养回家。由于张某申、张某合、张某明三兄弟均未婚也未分家,二十多年间,张某华一直与张某申、张某合、张某明三兄弟及其祖母共同生活。张某申在收养张某华时年纪较大,故在派出所上户口时将张某华与张某合确定为父子关系。就这样,张某华在三个“父亲”的陪伴下长大。2012年,张某申结婚并将户口迁出。
外出务工出意外 赔偿款引发纠纷
2019年12月,张某华在外务工时,不慎从工地上摔伤致死。事故发生后,用工单位与张某合、张某华女儿张某灿达成赔偿协议,由用工单位一次性赔偿张某合、张某灿各项费用143万元整。张某合分得赔偿款70万元。
张某合在得到该笔赔偿后,没有同张某申和张某明对该笔款项进行分割。张某申对此颇有意见,他认为虽然张某华系三兄弟共同抚养长大,但自己作为实际领养人才应是张某华的父亲,理应分得大部分赔偿款。于是,张某申一纸诉状将二兄弟告上法庭,要求将该笔赔偿款由兄弟三人共同分割。
各持己见陷僵局 多方调解终言第一次庭审过程中,三兄弟为了该笔赔偿款如何分割吵得不可开交。从法律上说,该笔赔偿款给张某合乎法律规定。但张某华实际上确是由三兄弟共同抚养长大,从情理上来说张某申的要求也能够理解。由于张某申要求分得的数额过高,案件陷入胶着状态。
第二次开庭前,承办法官了解到张某合、张某明两兄弟由于未婚无子女,一直生活在一起,日常生活起居由另一名侄儿照料,且张某明表示放弃参与对该笔赔偿款的分割。于是承办法官便从该侄儿处着力,说动他出面在三兄弟间进行调解。同时,承办法官多次从法理、情理的角度给张某申妻子做工作,为其分析利弊。最终,通过多方努力,兄弟三人达成一致意见,张某合同意分给张某申2万元。至此,一场耗时半年的纠纷圆满落下帷幕。
后记
年迈失子已是沉重打击,兄弟反目更是雪上加霜。本案中,承办法官为了避免兄弟三人的感情产生裂痕,始终坚持调解优先,付出了大量时间和精力。最终,兄弟三人握手言和,共赞法院为民解忧。 (杨天明 柳庆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