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李乾波)在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广安市前锋区法院执行局一直以服务群众为宗旨,着力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王某系福建省人,在贵州承包工程时与广安市前锋区的向某发生租赁经济纠纷,贵州贵定县法院做出判决,要求向某立即支付王某租赁费6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王某遂向贵定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贵定法院受理该案执行后,没有查询到向某可供执行的财产,遂来函我院,委托我院执行。
接到委托后,我院立即立案受理,执行法官庚即利用“点对点”司法查控系统对向某的财产发出了查询申请。第二天,通过反馈的信息得知向某在前锋和广安均有银行存款,且能够全部偿还王某的租赁费用,执行法官便立即作出裁定对被执行人向某的银行存款予以了扣划。
第四天后,向某的银行扣划款到了法院的账户上。由于王某远在贵州,他本人亲自到前锋区法院来领取现金十分不便,也将多花费来往的时间和费用。执行法官便通过电话联系上了王某本人,让他将收条写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并附上银行账号,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使他的权益得到实现。
王某得到消息非常兴奋也非常意外,他在电话中说道,没想到前锋区法院会如此神速地将该款执行到位;也没想到会如此便民利民,减少了他路途上的劳累、资金上的付出,非常感谢前锋区法院的法官们。
其实,这只是前锋区法院执行法官们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一个缩影,为民务实清廉的路还很长,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要做的事还有很多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