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经过生态环境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倾力调解,耐心释法,使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2019年2月,家住生态环境三塔镇某村的男青年刘某某经媒人介绍,认识了本镇某村女青年姜某某,二人相识不久后便确立了恋爱关系。按照农村习俗在见面时刘某某给付姜某某66000元作为定亲礼,2020年1月(春节前)刘某某又给姜某某15万元作为大礼。后两人按照农村习俗举办了婚礼,但并未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两人同居期间,因性格不合多次发生矛盾,姜某某从刘某某家出走,至今不归。考虑到与姜某某没有和好的希望,刘某某便要求姜某某返还彩礼款。而姜某某不愿意返还彩礼款,后引发诉讼。法院经审理,结合实际情况,判令被告姜某某酌情返还原告刘某某彩礼款9.72万元。判决生效后,姜某某迟迟不予履行还款,刘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姜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与姜某某取得联系,向其说明不履行的后果,督促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姜某某一直未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依法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发布限制消费令等强制措施,案件进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因姜某某规避执行且未查询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致使该案久执不结。
为了不使矛盾激化,执行法官没有对姜某某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而是不厌其烦地做姜某某的说服教育工作,使其真正认识到了不履行法院判决是违法行为。最终,被执行人姜某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联系执行法官。
经过法官的一番努力,双方当事人各自退让一步,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姜某某当场现金支付了彩礼款9万元,至此,本案顺利结案。 (张 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