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女不给父母赡养费?法院:拘!
更新时间:2021-03-19 13:26:31点击次数:315050次字号:T|T
罗某树现年82岁,育有两子两女,年老体弱多病,丧失劳动能力,从2018年4月起在某养老公寓养老,每月费用2200元,由罗某树的四个子女中的老大、老二、老三承担,老四罗某东未支付赡养费用。2019年2月,罗某树因赡养费纠纷向岳池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判决,子女四人自2019年2月起至罗某树死亡止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600元。
判决生效后,老大、老二、老三依然自觉承担赡养义务,老四罗某东却对生效的判决置之不理。2020年8月,罗某树委托大女婿刁某向岳池法院申请执行。
法院依法受理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罗某东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与被执行人罗某东电话取得联系,罗某东表示现在在江苏打工,承诺春节回来后一定处理好父亲的赡养问题。执行人员与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刁某沟通后,刁某同意等罗某东春节从江苏回来后处理。
春节临近,刁某向法院提供线索,罗某东从江苏回来了,还开着一辆黑色的轿车,不但不主动付赡养费,还不接电话。执行法官随即电话联系到双方,通知大家到法院处理该案。
法院调解室里,执行人员对罗某东的随身物品进行了检查。“看到了嘛,我兜里面只有十块钱,说没得钱就是没得钱。”
“你不是在江苏打工吗,一个月五千多块钱一点都没存下来吗?”
“打工的钱我都花光了,反正身上只有这点钱,没得钱来给养老费。”
面对罗某东耍无赖的行为,执行法官向其释法,说明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承担的法律后果,罗某东气焰嚣张的表示反正没有钱履行,甚至扬言法院要拘留就拘留。
鉴于被执行人执迷不悟及拒不履行的恶劣态度,执行法官当场宣读决定书,对其拘留15日。
当罗某东戴上冰凉的手拷那一刻,终于意识到耍赖在这里行不通,脸色大变,转过身向坐在旁边的大哥罗某钢求情,
“哥哥你原谅我嘛!这要是关进去我就要在拘留所过年了,你原谅我嘛!”
“不是我原不原谅你,你太让我失望了!父母的养老钱你都不给,太没得良心了!”
“我给!我马上就给!我现在就打电话借钱!”
罗某东通过电话向朋友求助,借款8000元当场转至哥哥罗某钢的微信账户。执行法官对罗某东进行了严肃的教育和批评,罗某东认识到自己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及不尽赡养义务的错误行为,并写下悔过书,承诺以后按月支付父亲的赡养费,罗某钢也向执行人员请求暂缓对罗某东拘留,给他一个改错的机会。至此该案全部执结。 (匡雄英)
中国民生经济网 (编辑: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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