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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县:打工受伤致残疾 法律援助助维权

更新时间:2021-05-18 15:13:02点击次数:376765次字号:T|T

      民生经济网讯 随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作为为弱势群体保驾护航的最后一道防线,县法律援助中心积极作为,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帮助困难群众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好合法权益。

      2021年3月16日,法律援助大厅来了一位特别的求援群众,他满脸愁容,左手裹着厚厚的纱布,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亲切的接待了他,经过一番交谈,工作员了解了事情的始末。

      这位求援群众叫曹某,是高县文江镇某经营厂的一位劳工,在2020年12月26日下午一点多,左手被生产辣椒面的机器卷入受伤,被送到高县人民医院后,因伤情严重,当日转送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被诊断为:左手损毁伤。

      曹某家庭困难,家有两个孩子,还有一位七十高龄的老人,作为家庭支柱的曹某不能倒下,这一受伤导致左手截肢,没有收入来源会让负担很重的家庭生活雪上加霜。受伤后,曹某多次找雇主协商赔偿事宜无果,万般无奈之下,曹某决定向高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法援中心工作员了解情况后,为其开通了“绿色通道”,立即受理了此案,通过审批后立即指派四川恪诚律师事务所温庭江律师承办此案。由于某经营厂未办理工商登记,不具备劳动关系雇佣主体资格,不能认定双方形成劳动关系,因此无法申请工伤鉴定。温律师在综合考虑工作时间、工资发放和管理要求等要素,同时经过一番调查取证后,决定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为案由,协助曹某向高县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

      法院受理此案后,决定于2021年4月20日开庭,在庭前调解阶段,温律师据理力争,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详细阐述了双方的利害关系。通过一番激烈的辩驳与耐心的劝导,最终雇主同意赔偿曹某的所有损失,共计35万元人民币,此案以调解结案。

      目前曹某在高县法律援助中心及援助律师的帮助下,拿回了自己赔款,维护了自己合法的权益。

       “法律援助为人民”,法律援助的初心就是为人民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帮助他们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近年来,我县法律援助体系不断调整,援助标准与援助内容更加完善,援助流程更为简单快捷,获得了求援群众的一致好评。今后,高县法律援助中心将更加努力探索工作方法、完善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力争办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实事。(王培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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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生经济网 (编辑:刘小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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