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在线 >> 返回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法治在线 > 正文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罗振宇赴海林督导

更新时间:2021-05-19 15:54:27点击次数:377508次字号:T|T
      民生经济网讯(朱善永) 5月12日下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罗振宇等一行6人到海林市人民法院督导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平台工作和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为群和专委张亚亮陪同调研。       座谈会上,海林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兴利详细汇报了海林法院信息平台和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下步工作打算。     &n...

      民生经济网讯(朱善永) 5月12日下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罗振宇等一行6人到海林市人民法院督导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平台工作和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为群和专委张亚亮陪同调研。

      座谈会上,海林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兴利详细汇报了海林法院信息平台和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下步工作打算。




      罗振宇副院长认真听取了汇报,并就海林法院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一征询意见。罗振宇对海林法院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加强对最高院诉服指导信息平台指标的研究,掌握指标要素,补齐短板,开拓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强对多元解纷模块的研究和推进,做好诉讼与非诉讼的有效衔接,从根本上解决法院案多人少的现状。二、加强各职能部门的统筹协调,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职责,将更多有志于参与调解的人员纳入进来。对诉前调解案件应做到“应纳尽纳、应调尽调、应确尽确”,让更多的纠纷在多元解纷环节化解,及时司法确认,并尽快进入执行环节。三、完善涉诉信访案件的化解机制,整体推进涉诉信访案件的工作进程。对涉诉信访案件根据情况采取不同方式方法。重点排查重点人员,对已经化解的案件定期回访,掌握思想动态。对于有理访的,应按法定程序对当事人做好释明工作,并关注后续发展;对于无理访的,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处理,并做好记录和备案。
      与会人员还参加了海林市法院第103次公众开放日活动,参观了立案大厅、科技法庭等场所。
0
中国民生经济网 (编辑:刘小雪)
关于我们 | 招贤纳士 | 法律顾问 | 本网声明 |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民生经济网为非盈利、公益性资讯类网站,所发布信息旨在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请读者自行判断、核实和参考。
若有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发布的图文及影像内容,敬请告知,以便及时安排撤稿和删除;
若信息发布十日内,本网站未收到书面异议,则视为该信息著作权人默认和支持本网站的公益性发布行为。


Copyright @ 2012-2088 版权所有
地址:成都市永兴巷15号 民生经济网 工业与信息化部备案号:蜀ICP备12001530号-3
主办:四川省民生研究会
爆料投稿:QQ2381208516 / 邮箱:zgmsjjxww@163.com 电话:13348900167
官方(新浪)微博(民生经济网 http://weibo.com/3949705932) 微信订阅号:zgmsjjw 民生经济网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