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曾勇钧)为推进司法公开,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司法知情权和监督权,四川省武胜县法院从2014年3月开始,严格按照省市两级院的要求,加大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力度,积极推进“阳光司法”。
据了解 ,该院以四个明确大力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工作。首先,明确裁判文书上网负责部门。由审管办负责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具体负责指导、监督文书上网工作等事项,定期对各庭裁判文书上网情况进行通报。其次,明确裁判文书上网范围。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要求符合条件的生效裁判文书一律上网,不上网文书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杜绝选择性上网公布裁判文书情况的发生。再次,明确文书上网流程。从案件报结、卷宗装订,确定裁判文书是否生效、是否决定上网,到庭长、分管院领导如何审批,均制定了详细可操作的流程。最后,明确文书上网时限。规定所有符合上网条件的裁判文书必须于每月9日之前报送至审管办。
此项工作推行两个月以来,反响良好。该院已通过法院门户网、中国裁判文书网、法院微博公开裁判文书44篇,形成了有效的“倒逼”机制,內强了素质、外树了形象、促进了司法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