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在线 >> 返回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法治在线 > 正文

拒付律师代理费 广安区法院强制划款维权益

更新时间:2014-05-04 12:48:41点击次数:1636次字号:T|T



    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廖建英) 律师是精通法律,为社会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的人员,可有人居然连律师的代理费也敢赖。近日,四川省广安区法院强制扣划了被执行人唐某的存款,及时维护了律师的权益。
    2011年4月,唐某与广安某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合同约定了律师事务所委托代理唐某与罗某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法律服务费10000元,代理合同有效期限为一审终结(结案方式包括判决、调解、自行和解等)。后律师事务所委托指派其所谢律师为唐某与罗某土地纠纷案的一审代理人。2012年5年,唐某与罗某一案以调解书终结了一审审理。案件审理终结后,唐某未支付法律服务费,律师事务所将唐某告上法院。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被告唐某向原告广安某律师事务所支付法律服务费10000元。
    判决生效后,唐某仍未支付服务费,律师事务所便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在执行中,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申报令,通知其限期履行法定义务。同时执行法官运用“点对点”查控系统查询唐某的财产。系统显示唐某在某银行有一笔存款,为了维护律师事务所的权益,执行法官立即对唐某的存款进行了扣划,并将执行案款10000元及时地交付给律师事务所。至此,这起诉讼代理合同纠纷一案得以圆满执结。
  
0
(编辑:admin)
关于我们 | 招贤纳士 | 法律顾问 | 本网声明 |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民生经济网为非盈利、公益性资讯类网站,所发布信息旨在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请读者自行判断、核实和参考。
若有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发布的图文及影像内容,敬请告知,以便及时安排撤稿和删除;
若信息发布十日内,本网站未收到书面异议,则视为该信息著作权人默认和支持本网站的公益性发布行为。


Copyright @ 2012-2088 版权所有
地址:成都市永兴巷15号 民生经济网 工业与信息化部备案号:蜀ICP备12001530号-3
主办:四川省民生研究会
爆料投稿:QQ2381208516 / 邮箱:zgmsjjxww@163.com 电话:13348900167
官方(新浪)微博(民生经济网 http://weibo.com/3949705932) 微信订阅号:zgmsjjw 民生经济网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