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在线 >> 返回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法治在线 > 正文

醉酒驾车被查 刑法上身后悔

更新时间:2014-05-06 13:56:29点击次数:1573次字号:T|T


   中国民生经济网讯(颜飞)被告人唐某中午饮酒后,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被交警当场查获。近日,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4年2月24日13时许,被告人唐某与其堂弟在代市镇大场口吃饭饮酒,后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从代市场镇出发,沿广前路行驶。17时20分许,被告人唐某骑车行至广前路工业七路路口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后经广安市公安局物质鉴定所鉴定,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24.9mg/100ml。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唐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唐某驾驶无号牌摩托车,可从重处罚。
   因此,根据被告人唐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认罪态度、悔罪表现,遂作出以上判决。 

0
(编辑:admin)
关于我们 | 招贤纳士 | 法律顾问 | 本网声明 |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民生经济网为非盈利、公益性资讯类网站,所发布信息旨在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请读者自行判断、核实和参考。
若有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发布的图文及影像内容,敬请告知,以便及时安排撤稿和删除;
若信息发布十日内,本网站未收到书面异议,则视为该信息著作权人默认和支持本网站的公益性发布行为。


Copyright @ 2012-2088 版权所有
地址:成都市永兴巷15号 民生经济网 工业与信息化部备案号:蜀ICP备12001530号-3
主办:四川省民生研究会
爆料投稿:QQ2381208516 / 邮箱:zgmsjjxww@163.com 电话:13348900167
官方(新浪)微博(民生经济网 http://weibo.com/3949705932) 微信订阅号:zgmsjjw 民生经济网
Baidu
map